众说 发现
APP

江西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2011试行版)的通知》,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支付时将分为甲、乙、丙和自费四类。甲类项目为临床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乙类为同种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中相对较贵的;丙类主要为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项目。
我市规定,甲类项目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支付;乙类诊疗项目个人需先支付10%后,再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丙类诊疗项目个人需先自付15%后,再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
江西省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后,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支付将分为四类。居民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将按照这四类进行报销。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版权说明 | 广告与服务 | 版权合作 | 友情链接

©2012  北京华媒康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地址:北京  联系电话:82736610

京ICP证150092号 健康界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7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