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按月划拨,具体为单位或个人缴费到账时间。
退休(职)人员每半年预划拨一次,具体为每年的1月或7月5号前。
在职人员
35周岁及以下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9%
36-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
46周岁-退休(职)前的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2%
退休(职)人员
退休(职)人员,按划拨上月当时的本人服务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或基本退休费的5%划入;
建国前老工人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按划拨上月当时的本人服务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或基本退休费的6%划入
©2012 北京华媒康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地址:北京 联系电话:8273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