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要求, 合理提高筹资标准,探索完善筹资办法,确保资金拨付到位,提高医保基金保障能力。
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 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 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 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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