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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来宾市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健康界工伤保险小编从来宾市人社局了解,工伤保险费征缴实行属地管理,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属地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全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市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实行一年一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缴费年度。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总额核定。

最新来宾市工伤保险缴费规定

参保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和规定费率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办。

来宾市工伤保险缴费

同时,按《关于来宾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来人社发38号)规定,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5%。财政全额拨款(补助)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由财政经费拨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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