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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近年来,省政府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民生工程,通过民生工程的有力实施,该两项民生工程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民生工程改革举措的强力推进,并根据近年来对民生工程实施效果的督查考核、跟踪分析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多头管理,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部分人员既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导致参保人员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助、医疗待遇重复享受“三重矛盾”;二是面临着参保人员参保选择难、底数摸清难、信息共享难、年限接续难和身份转换难等“五个难题”;三是不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要求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同城同待遇”呼声强烈。

马鞍山市在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于2008年11月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从2009年1月1日起,整合市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和经办,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一个目标”。按照“制度全覆盖、筹资多渠道、保障分层次、政策可衔接、管理趋统一”的原则,对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构架上统筹,保障方式上衔接,经办服务上统一,待遇水平上均衡,监督管理上一体”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切实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这一民生工程成为让老百姓得实惠的民心工程。

(二)整合“两项资源”。一是对两项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将市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按照“待遇就高”原则,统一城乡居民住院、慢性病门诊、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及育龄妇女计划内生育津贴待遇。二是对两项保险管理平台进行整合。在整合制度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机构进行整合,打破城乡界限,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由原卫生、劳动保障两个部门分别管理改由人社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实现了共享“一套管理服务平台和一个网络结算系统”,进一步扩大了基金共济范围,增强了基金抗风险能力,提高了城乡医疗保障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资源的整合,实现了民生工程的精准发力和综合优势。

(三)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制度的统一性。整合后,破除了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二元结构,将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制度整合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个制度,在制度层面上形成了统一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通过对人社部门经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平台的整合,形成了全市医疗保险管理经办“六个统一”。即:经办管理、定点单位、“三个目录”范围、服务网络、结算和监管模式实现了统一,提高了执行能力和管理效率。二是参保的选择性。整合后,农民可根据自身就业地点和经济能力,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待遇依据参加险种的不同有所差异,而并非由户籍决定,体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在与职工医保的衔接和转换上,对缴费年限折算做出了安排,其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按照每4年折算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年缴费年限,鼓励其长期连续参保,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待遇,形成了有效的衔接和转换机制,做到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可衔接、可转换”。三是就医的便捷性。整合后,参保农民均持有社会保障卡,可持卡在定点单位实时结算,改变了以往只能手工报销的状况。制度的整合统一,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民生工程带来的公平和方便。

(四)保持“四个不变”。为确保整合工作平稳过渡,在整合初期没有调整农民参保方式、个人和财政补贴标准,使民生工程的改革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坚持了“四个不变”。一是参保登记渠道不变,仍然由居住地村委会负责参保登记。二是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然按照新农合缴费标准执行,低于城镇居民。三是财政补贴标准不变,仍然按照市区两级财政标准补贴,并随国家补贴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对首次办理社会保障卡费用由市财政解决,不增加农民个人负担。四是对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时“个人零缴费”政策不变。

二、取得成效

整合后,在民生工程的带动促进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运行平稳,成效明显。

(一)实现“同城同待遇”,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民生工程实施的综合效应充分凸显。为确保两项保险制度平稳整合,在实行原新农合参保渠道、缴费标准、困难群体参保优惠措施以及门诊医疗和生育待遇“四个不变”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医疗待遇按照城镇居民标准作了较大幅度调整。一是定点就医范围、药品目录范围和慢性病种数量更广。农村居民定点就医范围由新农合确定的22家扩大到了遍布全市各社区、乡镇、村的5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由新农合规定的1157个品种扩大到2300个,慢性病种数量由21种扩大到33种。二是就医更方便。农村居民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各定点医院和药店结算,就医更加方便。三是待遇水平更高。基金每年实际支付由新农合实际最高限额3.5万元提高至学生和18周岁以下居民15万元、成年居民10万元,且连续参保每年增加支付限额5000元,更好地保障了农村居民大病医疗需求。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较整合前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29个百分点。

(二)实现医保关系顺畅接续,打破了城乡的户籍壁垒,民生工程实施的体制机制得到完善。马鞍山市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注重建立有效的转换机制和衔接机制,实现市区人员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个险种上“可选择、可衔接、可转换”,增加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满足了不同层次群体的参保需求。

(三)实现医保管理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了多方共赢的格局,民生工程实施的管理水平更加科学。通过对两项民生工程制度、管理平台的整合,实现了全市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六个统一”,有效降低了医疗保险管理成本,医疗保险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原先因多头管理导致的“重复参保、重复享受、重复补贴”等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农村居民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避免原先个人需垫付大量医疗费用、往返报销的不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使农村居民就医结算更加方便、高效。

下一步,马鞍山市将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大力实施卫生类民生工程,推动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以医保付费机制为核心的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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