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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启动

2月4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市卫生局与人寿保险菏泽分公司双方负责人签订了协议书,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再给予二次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个人最高年补偿限额为20万元。

据了解,今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人均350元,为有效解决农民大额医药费用负担,提高新农合制度对身患大病的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今年,我市为参合农民购买了人均费用为15元的大病保险,所需费用从新农合基金结余中或政府新增补助资金中支出,不增加农民的个人负担。

在今年的新农合补偿方案中,全市统一了20类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市级和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线。20类重大疾病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封顶线为10万元。

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大病保险再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偿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17%,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20类重大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据悉,我市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最初只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唇腭裂3种疾病,2012年扩大到13种,今年又将重大疾病扩展到20类。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29827人,补偿医药费用19029万元,我市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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