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 发现
APP

关于盘锦市医疗保险缴费新标准介绍

就目前形势来看,尽管很多人都认识到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并且大多数也都参加了医保,但是大家对于如何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仍是都不太了解。所以接下来呢,健康界医疗保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盘锦市医疗保险缴费的最新标准,给大家分享。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盘锦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缴费基数

盘锦市医疗保险缴纳基数上限为4562元,下限为22810元

缴费方式

(一)新参保城镇居民的缴费:

1、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日期内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2、其他城镇居民新参保,统一到社区领取开户通知单并在规定日期内到银行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二)已参保城镇居民的缴费:

1、在校学生由学校根据市医保疗险管理中心核定的居民应缴信息,于每年的10月份开始统一收缴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于每年11月15日前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缴费。

2、城镇居民以参保时初次缴费时间为准,l2个月为一个缴费年度,持开户存折到银行缴纳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断保(如果是2009年4月份参保缴费的,2013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就应该在2013年4月份之前,并且要在每个月的20日之前缴费)。

(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连续缴费。参保居民断保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3个月内(断保月起第3个月20日之前)续保缴费的,从续保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超过3个月的,须补足所欠医疗保险费,并从续保医疗保险费到帐月后第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版权说明 | 广告与服务 | 版权合作 | 友情链接

©2012  北京华媒康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地址:北京  联系电话:82736610

京ICP证150092号 健康界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7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