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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盘锦市医疗保险政策条例实施

据健康界医疗保险小编了解,为了实现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的“五统一”,自2015年3月起,盘锦市医疗保险实施多项新政策,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盘锦市医疗保险的新政策内容,供大家参考。

3月1日,盘锦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网络正式开通。参保人持金融社保卡,可以在盘锦市全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解决了过去两县的参保群众只能在县域内的定点医院和药店刷卡等问题。

盘锦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经过两个月的积极筹备,全面实现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管理、经办模式、信息系统的“五统一”。全市执行统一的医保政策和待遇水平,过去盘山县参保职工没有门诊慢性病政策,市级统筹后全市参保职工都能平等地享有全部医保待遇。同时,伴随着统筹层次的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盘锦市级统筹后,县区医保中心的机构、人员、业务全部上划至盘锦市医保中心,相应成立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盘山县、大洼县四个医保分中心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社保管理中心,连同去年成立的市人社局辽东湾分局,实现盘锦市每一个行政区域内都有一个医保经办机构,能够极大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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