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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2016年丹东市医疗保险报销业务

医疗保险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哦,当我们生病的时候就需要用上,很多人对于丹东市医疗保险报销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跟着健康界医疗保险小编一起来看下丹东市医疗保险报销指南的相关信息吧!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办理地址

丹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振兴区沿江开发区城建小区23号

电话:0415-2163491

宽甸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丹东市宽甸镇中心路134号

电话:0415-5122579

东港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丹东市东港市东港路61号

电话:0415-7175237

凤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丹东市凤城市西大街143号

电话:0415-813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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