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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通化市医疗保险政策最新调整

健康界医疗保险小编在全市医保、新农合监管工作会上获悉,通化市在2016年将对医保政策制度作新的规范,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化解医保、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确保使用安全有效。下面由小编带您了解通化市医保新政策详细内容。

针对医保管理,通化市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利用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网络监控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时时监控和事事监控,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进能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卫生市场秩序。加强医保、卫生、药监、物价、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制度,依靠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

针对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通化市将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纪处罚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基金使用的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临床科室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使用基金的情况。逐步推广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实施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按总额付费的改革方式,并且严格执行层级转诊制度,将新农合患者县外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机构要按月及时将新农合基金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避免出现垫付基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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