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说 发现
APP

介绍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据悉,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之后想要获得工伤保险救济,前提是需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工伤认定是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起点和前提。一般情形下,经过工伤认定之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例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本文健康界工伤保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在长春市进行工伤认定的详细过程。

介绍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程序

1、按规定报送工伤认定材料

2、处理人员按要求审理报送材料,材料符合要求受理

3、受理的申请在一周内或两周内召开处务会统一研究

4、研究结果统一由内勤进行计算机处理

5、审批后返还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注:死亡或者重伤,派两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后形成调查报告,召开处务会研究,研究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批。

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程序


长春市工伤保险认定时限

1、一般的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注意事项

办理机构: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联系电话:0431-85679910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版权说明 | 广告与服务 | 版权合作 | 友情链接

©2012  北京华媒康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地址:北京  联系电话:82736610

京ICP证150092号 健康界备案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7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