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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居民医保政策主要内容

2016年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主要内容,2016年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70元(400元),其中,政府补助320元。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一档50元,二档80元。其他具体请阅读下文,有健康界社保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到大家。

参保对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待遇水平

(一)普通门诊待遇

1.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向参保居民社会保障卡划入20元,主要用于村(居)级卫生站门诊消费,方便参保居民在基层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刷卡消费,即时结算,用完为止。社会保障卡内结余资金可结转次年门诊使用。

2.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起付线2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300元。

(二)特殊门诊待遇

患有规定的23种疾病的参保居民,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手续,在门诊治疗按规定给予报销医疗费用。

(三)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

将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纳入城乡儿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治疗上述重大疾病的限定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补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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