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9日从安庆市人社部门获悉。2016年,按照国家“合理提高筹资标准”要求并依据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安庆市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做了相应调整,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和驻宜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150元/年。而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包括其家庭的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仍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
为保证市区30余万参保居民按时参保、足额缴费,安庆市医保中心采取了多项举措,切实抓好宣传与政策解释工作,印制数千份宣传材料,分发至各区,要求在生活小区、人口聚集场所张贴。以图表的形式,清楚地告知参保群众新的缴费政策,并提醒居民如何办理新生儿参保、停保变更等业务。在全方位宣传政策的同时,安庆医保中心的服务窗口、各业务科室积极行动,竭力做好来访、来电的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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