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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就业失业证》办理相关问题解析

就业失业证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如果失业了该怎么去办理失业证,上岗就业的就业证办理又有什么程序?健康界失业保险小编收集了朝阳市就业失业证登记的相关内容给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朝阳市《就业失业证》办理相关问题解析

朝阳市就业失业证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是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书面载体,记载劳动者自然信息及就业、失业等信息,反映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身份认定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等情况,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通用。

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哪些内容?

《就业失业登记证》按照国家统一编号规定,实行一人一号,它主要记载着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及享受情况等信息。

三、哪些人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即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和所有失业登记的劳动者都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1年全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重点对象是被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新就业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的劳动者。

四、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否收费?

不收费。由县(市)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

五、如何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劳动者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填写《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2、社区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人员相关材料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3、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将合格人员信息录入到信息管理系统后,报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

4、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申领人的身份证以及填报的申领表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朝阳市如何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两张2寸彩色照片;(2)各类院校毕业(肄业)证明。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应填写《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领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领人具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的,还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

七、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在认定就业援助对象、办理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办理用工和参保手续时,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收费减免等就业扶持政策时,须向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八、《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管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管理,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和伪造。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归还劳动者本人。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失业期间,《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本人保管。

朝阳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如何管理

九、哪些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年审?

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应于每年第二季度进行年度审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应分别到享受政策审批机构和登记失业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进行年审。未经年审的,终止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

十、原来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是否还能使用?
从2011年7月1日起,启用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过去使用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持有原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劳动者,应于201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此期间,已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未及时换发的,仍可使用《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对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各地原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明且目前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其正在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劳动者原持有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一律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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