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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16年新制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详解

为了能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能够得出合理的赔偿。近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岳阳市的工伤赔偿重新做了更改。更改后的工伤赔偿标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就由健康界小编给大家一起来讲解一下关于新修改后岳阳市的工伤赔偿标准。

岳阳市2016年新制定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详解

岳阳市工伤赔偿的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岳阳市工伤赔偿的标准

岳阳市工伤赔偿的相关流程

医疗待遇审批程序流程:

1.申请人申报相关医疗费用资料;

2.对工伤职工发生的医疗费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支付;

4.申请人对工伤医疗(康复)待遇支付金额、费用结算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及时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辅助器具费用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申请人安装、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

2.对辅助器具费用进行审核;

3.交财务科支付;

4.申请人对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核实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及时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伤残待遇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工伤职工伤残待遇申请;

2.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支付;

3.工伤职工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核定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工亡待遇审核程序流程:

1.受理工亡待遇申请;

2.按规定计算工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审批;

3.转财务科支付;

4.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对工亡待遇核实金额有异议,提出重核时,予以重核。确有调整的,通知财务科,并保留重核及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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