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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三门峡市医疗保险缴费最新标准

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都作出了相应调整。那么三门峡市的医保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缴费基数和比例分别是多少呢?别着急,下面是健康界医疗保险小编整理的三门峡市医保缴费相关内容,给大家分享。

最近,我市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有所调整,成年居民每人每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30元,未成年人(包含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90元。基本医保的年度保险限额提高到10万元,大病保险的保险限额为30万元,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新参保的城镇居民需提供1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续保城镇居民需提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及二级以上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持《三门峡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在市级、县级、乡级医院住院的参保居民的起付线分别为600元、400元和2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5%、80%、8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同于普通的商业保险,中央和省、市、县财政都予以补助,今年财政补助标准已由原来的320元提高到380元,随着今后财政补助的增加,我市参保居民的待遇还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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