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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新政解读

依据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文件,各地纷纷扩展了社区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有的地方扩展了社区医保的药物报销范围,有的地方社区门诊统筹范围,而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了解到,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下面就跟着健康界医保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提高参保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住院期间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84%提高到86%;二级医院及二级以下医院报销比例由92%提高到94%(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药用、乙类药物的自付比例按相关文件执行)。

2、取消参保居民医疗保险精神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化疗的住院起付线费用

参保居民因患有精神系统疾病住院治疗或因患有恶性肿瘤住院化疗,免除住院起付线费用,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比例予以核销。

3、提高参保居民住院特检特治项目的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实施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项目,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除外)。

4、降低低保人员住院起付线标准

低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费用由350元下调为300元;在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费用由150元下调为100元。

在医保给广大参保人员送“大礼”的同时,市医保局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政策执行情况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需要,对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留观政策分别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参保职工,在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门诊留观形式进行诊治,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包括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报销比例由90%调整为70%,由80%调整为60%,门诊留观期间使用乙类药品及特检特治项目的自付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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