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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讲解2016年阜阳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

随着阜阳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日,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对生育保险的相关政策做了一些改进。对此,阜阳市社保局决定对《生育保险新的政策的实施方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新政策将在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现在,就跟随健康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全面讲解2016年阜阳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政策

阜阳市生育后3个月内领光荣证增发1个月津贴

参保职工在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

阜阳市生育后3个月内领光荣证增发1个月津贴

阜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补助

对参保男职工,可享受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男职工护理假补贴。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最高补贴标准为1000元;参保男职工其妻为农业家庭户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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