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扩产PK防围标下的这只MAH“弱鸡”
近几年来,绝大部分还能“活着”的药企几乎普遍都在做一件事,就是从原料到制剂的“疯狂扩产”,从口服到注射,从小众剂型到高难度/高投入剂型。
这是海水的一边,海水的另一边是--可能会出现的防围标的MAH委托风险。
相信这两天大家都看到了,即将到来的第九批集采,在防围标方面有一些政策的倾向性---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企业同时申报一个品种。
有的企业与申报同一采购品种的其他企业间相互委托生产或委托同一家企业生产,此时相关企业即使不存在股权上的关联关系,但相互掌握了该品种的生产成本、产能和销售情况等关键信息,事实上形成了合作关系,对其他申报企业存在潜在的不公平竞争风险。
尤其是在淘汰企业数量少的情况下将放大竞争风险。对于此类情形,拟在中选规则上予以一定制约。
征求意见方案-----针对委托生产情形严格中选规则。存在企业间相互委托生产或多家申报企业委托同一企业生产的,若申报企业和受托企业同时投标,
1、涉及的申报企业排名顺位全部向后调整一位,入围后末位企业淘汰:
2、若受托企业未投标,涉及的申报企业入围后末位淘汰。
看征求意见非常残酷---入围后末位企业淘汰,总之有一家企业是注定要落标的。
不知道大家的企业,对这一条是如何反馈的,想必对于疯狂扩产的企业是挺着急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一件事,国内的大企业除了恒瑞、天晴、扬子江等药企没有看到对外界承接代工业务,大如齐大哥、科伦、石药、远大等也有代工业务,其他大、中、小企业,在MAH制度下一直都在寻找代工和接代工业务的路上。
毕竟,没有哪个企业把近乎所有的剂型都要布局一条生产线,就算是有,那么一些对于国内来说比较新的剂型呢?
例如:热熔胶、微乳、口溶膜、生物类似物、激素的复杂制剂等等,对于MAH研发类型的企业来讲,还未形成商业化或者没有上到二级市场上来讲,代工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化药集采对于同厂生产的不同MAH主体(包括本企业)实施必要落标一家的话,那牺牲的只能是MAH这只“弱鸡”了。
国家一方面鼓励创新,创新的路上找代工是跨越不过去的一道门槛,尤其是对于无实体工厂的B证公司来说,委托代工是必须的。
如果,未来生物制剂集采,也有对于生物类似物的相关政策,那对于生物制剂的创新企业又提出了新的挑战。
也许,有人会说,很多化药的MAH代工的绝大部分都是仿制药,有什么创新?睁眼看看,中国的光刻机、芯片不也是被卡脖子?凡事都需要一个过程。
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企业都在疯狂的扩产能,在未来的仿制药“大战”中能极限化成本,不想再受制于人。
从排产、质量、存储、质量等多个方面都不想受制于人,有没有2022年底到2023年初这段时间委托别的企业代工的?企业自己生产都来不及,哪有时间给你排产?
挨过揍才知道痛,这个政策看起来仅仅是一个中选的名额而已,但是,对于行业的代工与预期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不知道,未来落地的正式稿会是什么措施。
如果,依然还是征求意见稿的措施。
那么,终究是要MAH这只“弱鸡”承担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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