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3年医保谈判规则发布,351个产品预计进入(附名单)

2023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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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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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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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本次调整方案的主要规则

(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3 年药品目录调整。

1.2018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6 月30 日(含,下同)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符合本条件的新冠治疗用药,可按程序申报。

2.2018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6 月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3.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

4.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3 年6 月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截止目前一共四批

5.2023 年6 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

(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1.2023 年12 月31日协议到期的谈判药品。

2.2024 年12 月31日协议到期,且2018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6 月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3.2018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6 月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主动申报调整医保支付范围的常规目录部分的药品。

4.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药品。

(三)其他

1.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2.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3.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3 年6 月30 日为准。

4.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以下是符合本次调整方案的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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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本医疗保险,适应症,医保,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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