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出现的其他症状与体征,如头痛、震颤、肌阵挛、扑翼样震颤和幻觉,并且可能归因于免疫效应细胞参与的治疗。虽然它们不包括在这个分级表中,但仍需要仔细关注和进行相应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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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进行性或波动性的肌无力,通常由近端至远端。可能有延髓受累(即眼睑下垂、眼外运动异常致复视、吞咽困难、面部肌肉无力)和/或呼吸肌无力。肌炎和心肌炎可能同时发生。呼吸系统症状可能需要评估以排除肺炎。格林-巴利综合征(GBS)的变体-Miller Fisher症候群有重叠症状(眼肌麻痹和进行性无力)。
b. 某些症状妨碍日常生活能力。美国重症肌无力基金会(MGFA)严重程度Ⅰ级(只有眼部症 状和体征)和MGFA严重程度Ⅱ级(轻度全身无力)。
c. 自我照顾受限并需要提供援助、虚弱限制行走、任何吞咽困难、面瘫、呼吸肌无力或快速进展的症状或MGFA严重程度Ⅲ-Ⅳ级中至重度全身无力至肌无力危 象。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f .大剂量类固醇(≥2mg/kg/天)可能会加重症状。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h.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利妥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i. β-受体阻滞剂、氟喹诺酮类和静脉补镁。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j. 渐进性,最常见的是对称性肌无力伴深腱反射消失或减弱。可能累及四肢、面部、呼吸系统以及延髓和动眼神经。可能有自主神经失调。起病时常有腰背部和大腿疼痛。
k. 脑脊液(CSF)蛋白质和白细胞(WBC)计数常升高;尽管这在典型的GBS中并不常见,但是任何脑脊液样本均应行细胞学检查。考虑请传染病(ID)会诊。ID 检查:测量开放压力并检查细胞计数、蛋白质、葡萄糖、革兰氏染色、培养、采用PCR方法检测HSV和其他病毒(具体取决于怀疑程度和细胞学检查)。可能会看到 WBC 升高、葡萄糖正常、培养正常、革兰氏染色正常,和蛋白质升高。细胞学上可看到反应性淋巴细胞或组织细胞。
l. 部分妨碍日常生活能力,症状引起患者担心。
m. 自我照顾受限并需要提供援助、虚弱限制行走、任何吞咽困难、面瘫、呼吸肌无力或快速进展的症状
n. 类固醇通常不推荐用于特发性GBS;然而,在免疫治疗相关的情况下,除IVIG或血浆置换外,试用是合理的。
o.早期 EMG/NCS结果可评估 GBS 的潜在严重程度 (Sejvar JJ, et al. Vaccine 2011;29:599-612; Leonhard SE, et al. Nat Rev Neurol 2019;15:671-683)。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 (IMMUNO-C).
p. 可表现为不对称或对称性感觉运动障碍。感觉障碍可能是疼痛或无痛性感觉异常或可能威胁生命的自主神经(如肠肌神经丛)功能障碍。反射减弱或消失。孤立性感 觉障碍或感觉障碍伴下运动神经元障碍。
q. 由于肠肌丛神经炎引起的胃肠道麻痹是一种罕见的与ICI治疗相关的毒性。可能会突然 表现为严重的肠梗阻。推荐早期给予大剂量类固醇,联合多学科会诊。
r. 不影响功能以及症状不会引起患者担心。注意:任何颅神经问题都应该按照中度毒性来处理。
s. 部分妨碍日常生活活动(ADL),症状引起患者担心(即疼痛,但没有无力或影响步态)。
t. 自我照顾受限并有必要提供援助、虚弱限制行走或呼吸问题(即腿部无力、脚下垂、快速上升的感觉变化)。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不一定是GBS,但管理相似。
u. 在轻度周围神经病变患者中暂停免疫抑制点抑制剂的门槛很低。
v. 对于新出现的干扰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iADLs)应该特别是监测,症状如:疼痛或无力、步履艰难、共济失调或自主神经变化。
w.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d .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h.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利妥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x. 可伴有头痛、畏光和颈部僵硬,通常不发热,但也可出现发热。可能有恶心/呕 吐。精神状态应正常(区别于脑炎)。
y. 排除感染性病因,尤其是病毒(例如:HSV)。
z. 精神错乱、行为改变、头痛、癫痫发作、近期记忆丧失、意识水平低下、局灶性无力和言语异常。
aa. 测量脑脊液压力并检查细胞计数、蛋白质、葡萄糖、革兰氏染色、培养、PCR检测HSV和其他病毒,具体取决于怀疑程度、细胞学检查和寡克隆带。如果患者患有脑病,请检查自身免疫性脑病组合检查。可能会看到WBC升高,葡萄糖正常,培养正常,革兰氏染色正常,和蛋白质升高。细胞学检查时可见到反应性淋巴细胞或组织细胞。
bb. 可能显示在自身免疫性脑病或边缘性脑炎中见到的典型的T2/FLAIR改变,也可能是正常的。
cc. 自我照顾受限并需要援助。
dd. 10mg/kg IV q8h 。
ee. 一旦症状缓解,在4周内逐渐减少类固醇。
ff. 如果担心 VZV 再激活,在停止阿昔洛韦治疗之前也要等待 VZV PCR 结果。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 (IMMUNO-C)。
g. 总量应为2g/kg,按药品说明书分次给药。
gg. 急性或亚急性无力或双侧感觉改变,常伴有深腱反射增强。
hh. 细胞计数、蛋白质、葡萄糖、寡克隆带、病毒PCR、细胞学和肿瘤神经性抗体。
a. 眼部不良事件(AE)患者可出现以下任何症状:视力模糊/扭曲、盲点、色觉改变、畏光、触痛/疼痛、眼睑肿胀和眼球突出。葡萄膜炎和巩膜外层炎都可能与眼睛发红有关,但裂隙灯检查对于排除前房炎症至关重要。
b. HLA-B27、梅毒、弓形虫病和结核病等病因可引起葡萄膜炎,因此应在停止 ICI 治疗和/或开始其他局部治疗之前进行评估和排除。
c. 按照巩膜外层炎的临床路径治疗眼睑炎。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f. 治疗(1 mg/kg/天治疗,不超过60 mg/天)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g. 对于泛葡萄膜炎,如果对大剂量类固醇全身治疗难治,可考虑加用英夫利昔单抗、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或抗代谢药(如甲氨蝶呤)。
a. 肺实质的局灶性或弥漫性炎症(通常在CT图像上可见)。症状可能包括干咳、呼吸急促、发烧、胸痛和需氧量增加。肺炎的影像学特征是多种多样的,可能包括磨玻璃影、组织性肺炎、过敏反应、网目斑点状改变或所有这些表现的混合。
b. 无症状;局限于一个肺叶或不到肺实质的25%。
c. 出现新的症状/症状恶化。
d. 考虑心源性病因
e. G3-严重症状涉及所有肺叶或超过肺实质的50%,ADL自我照顾受限,需要吸 氧;G4-危及生命的呼吸功能损害。
f.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g.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h. 如果没有禁忌症,强化CT检查以排除其他病因。
i. 病毒学评估包括COVID-19。
j. 免疫低下套餐检查可包括全血细胞分类和计数、细菌培养和革兰氏染色;AFB培养和染色;真菌免疫分析、培养和银染;CMV、HSV、PJP和呼吸道病毒PCR。
k.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l. 如果有临床指征且合适,可以通过远程医疗进行监测。
m. 方案按字母顺序列出。没有数据支持一种优于另一种。
n.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o.总剂量应为2g/kg,根据药品说明书在2-5天内分次给药。
p. 吗替麦考酚酯不太可能立即改善类固醇难治性肺炎,但当患者无法停用类固醇时可能具有临床益处。
a. 氮质血症、肌酐升高、酸/碱失衡或电解质紊乱以及尿量变化。
b. 肾前性和肾后性原因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检和检测。包括NSAIDS和PPI等肾毒 性药物的药物审查,并考虑梗阻、心肌病/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利尿剂、原发性胃肠道原因引起的血容量不足、结石以及感染。
c.对于蛋白尿>3g/24小时和/或肉眼或镜下血尿者,检查ANA、类风湿因子(RF)、ANCA、抗-dsDNA和血清C3、C4、CH50、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反射面板、SPEP和UPEP。考虑收集24小时尿液。
d. 参见免疫抑制原则(IMMUNO-A)。
e. 参见免疫治疗再挑战原则(IMMUNO-C)。
f. 治疗直至症状改善至≤1级,然后在4-6周内逐渐减量。
g. FDA批准的生物类似药是英夫利昔单抗的合适替代品。
h. Lin JS, et al. Oncoimmunology 2021;10:1877415.
a. 关于每个药物CRS发病的中位时间、中位持续时间,以及出现神经毒性的中位时间和中位持续时间具体参看药品说明书。
b. Alvi R, et al. J Am Coll Cardiol 2019;74:3099-3108; Ghosh A, et al. JACC CardioOncol 2020;2:97-109.
在tocilizumab可及性有限的情况下,考虑以下保护策略之一:
在 CRS 发作期间将托珠单抗的使用限制为最多2次剂量;
考虑在CRS 发作期间更积极地使用类固醇;
如有必要,考虑用塞妥昔单抗(siltuximab)或阿那白滞素(anakinra)替代第二剂tocilizumab,尽管支持这种方法的证据非常有限。
c. 对于 HLH/MAS,按照 CRS 使用托珠单抗和类固醇进行治疗,尽管怀疑 HLH/MAS 应立即考虑按照CRS 等级使用更高剂量的类固醇。如果症状在 48 小时内没有改善,请考虑在皮质类固醇基础上加用阿那白滞素(anakinra)。依托泊苷或鞘内注射阿糖胞苷可考虑作为 HLH伴 CNS累及的最后手段。
d. 经Elsevier许可:Lee DW, Santomasso BD, Locke FL, et al. ASTCT Consensus Grading for Cytokine Release Syndrome and Neurologic Toxicity Associated with Immune Effector Cells. Biol Blood Marrow Transplant. 2019;25:625-38. DOI: https://doi.org/10.1016/j.bbmt.2018.12.758. This article is publish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 Derviatives License (CC BY NC ND).
e. 应对器官毒性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适当的管理。
f. CRS分级由更严重的事件决定:低血压或低氧血症不能归因于任何其他原因。例如,体温39.5℃,需要1种血管加压药的低血压和需要低流量鼻导管吸氧的低氧血 症归为3级CRS。
g. 低流量鼻导管氧气吸入定义为以≤6L/min的输氧量。低流量氧气还包括给予吹送给氧,有时用于儿科。高流量鼻导管氧气吸入定义为以>6L/min的输氧量。
h. 对于axicabtagene ciloleucel或brexucabtagene autoleuel,如果CRS症状持续>24小时,可以考虑使用tocilizumab。
i. 对于For lisocabtagene maraleucel, 在输注后72小时内发生1级CRS考虑使用tocilizumab,并考虑加用地塞米松10mg*1;在输注后≥72小时发生CRS,对症治疗。
j. 在每次给药后,评估后续给药的必要性。
k. 对于接受类固醇治疗CRS和/或神经毒性的患者,应强烈考虑抗真菌预防。
l. 根据 axicabtagene ciloleucel 的处方信息,在权衡潜在益处和风险后,考虑在患者中使用预防性皮质类固醇。axicabtagene ciloleucel 的类固醇预防是口服地塞米松 10 mg/天×3 天,第一剂 CAR-T 细胞输注前开始给药。
m. 可以考虑等效剂量的替代类固醇。
n. 对于axicabtagene cilleucel,考虑在首次使用tocilizumab后给予地塞米松10mg/24h静脉注射,而不论tocilizumab临床疗效。对于lisocabtagene maraleucel,如果是早发性CRS,考虑给予地塞米松10mg/12-24h静脉注射。对于idecabtagene vicleucel ,考虑给予地塞米松10mg/12-24h静脉注射。
o. 例如,甲强龙IV 1000mg/天×3天,然后快速逐渐减量,250mg/12h×2天,125mg/12h×2天,60mg/12h×2天。
p. 可以考虑其他药物如anakinra、siltuximab、ruxolitinib、环磷酰胺、IVIG、ATG,或采用CRRT进行体外因子吸附。报道使用这些药物的经验有限。
q. 在CAR-T细胞疗法中,不推荐使用GM-CSF。FDA批准的生物仿制药是非格司亭(filgrastim)的合适替代品。
d. 经Elsevier许可:Lee DW, Santomasso BD, Locke FL, et al. ASTCT Consensus Grading for Cytokine Release Syndrome and Neurologic Toxicity Associated with Immune Effector Cells. Biol Blood Marrow Transplant. 2019;25:625-38. DOI: https://doi.org/10.1016/j.bbmt.2018.12.758. This article is published under the terms of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NonCommercial-No Derviatives License (CC BY NC ND).
r. 可能出现的其他症状与体征,如头痛、震颤、肌阵挛、扑翼样震颤和幻觉,并且可能归因于免疫效应细胞参与的治疗。虽然它们不包括在这个分级表中,但仍需要仔细关注和进行相应的治疗。
s. ICE评分为0的患者,如果醒着的时候伴有完全性失语,可归类为3级ICANS;如果不能被唤醒则可归类为4级ICANS。
t. 意识下降不应归因于其他原因(例如,没有镇静药物)。
u. 伴或不伴水肿的颅内出血不被认为是神经毒性特征,排除在ICANS分级之 外。可以根据CTCAE v5.0进行分级。
在tocilizumab可及性有限的情况下,考虑以下保护策略之一:
在 CRS 发作期间将托珠单抗的使用限制为最多2次剂量;
考虑在CRS 发作期间更积极地使用类固醇;
如有必要,考虑用塞妥昔单抗(siltuximab)或阿那白滞素(anakinra)替代第二剂tocilizumab ,尽管支持这种方法的证据非常有限。
k. 对于接受类固醇治疗CRS和/或神经毒性的患者,应强烈考虑抗真菌预防。
v. 对于lisocabtagene maraleucel或idecabtagene vicleucel,如果在输注后72小时内发生ICANS,可考虑地塞米松iv 10mg/12-24h *2次,并重新评估。
w. 患者应接受视乳头水肿或其他颅内压升高迹象的评估。如果排除颅内压升高,可考虑对 3-4 级神经毒性患者进行诊断性腰椎穿刺。
x. 如果使用地塞米松预防 CRS,可能会增加 4 级风险和延长神经毒性。
y. 对于axicabtagene ciloleucel或brexabtagene autoleuel,优选“甲强龙1g qd × 3-5天” 。
z. 例如,甲强龙IV 1000mg/天(可以考虑一天两次)×3天,然后快速逐渐递减,250mg/12h×2天,125mg/12h×2天,60mg/12h×2天。
aa. 如果对静脉输液无效或吸氧增加,根据需要每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托珠单抗)。24小时内最多给药3剂;最多给药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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