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对未集采或集采落选的集采相关药品的异常放量合理干预
2022-11-17 17:46
花无白日红,人无再少年。集采中选药品的临床放量利益就在执行期那么一两年,还受人捣乱、使绊。把集采中选药品的临床放量绊倒了,未集采或集采落选的集采相关药品怎么办?
作为集采策划者、组织者、执行者、监督者、受惠者、使用者,各方应当共同关注解决办法。笔者建议:将这些干涉到集采中选药品正当利益的、有不正当行为嫌疑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控。
举例:未降价中选的过评仿制药不是产品绝,是销售好。销售为什么好,处方为什么多,有没有带金?为撇清怀疑嫌疑,需要考虑纳入重点监控。把国产的一些高价药(集采落选药)的放量现象纳入重点监控,而不对进口药施加同样政策不公平。所以未来建议将它们平等纳入重点监控。为什么不呢?它们也赚医保钱。集采是医保组织的,战略购买是医保要干的。
具体地:
一是允许任何利益相关主体、个人提供举报线索,使重点监控不僵化、有发现、有查办。
二是对未集采或集采落选的集采相关药品以高价、高姿态在临床放量行为,不定期干预。
三是以医保信息平台、集中采购平台、卫健信息化管理、医院信息化管理互联互通来办。
四是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启动回溯追查,就像这次对核酸检测、欺诈骗保倒查两年的力度。
五是坚持集采综合保障措施严肃性、公正性,药企群体关心啥,政策措施就应积极瞄准。
六是集采相关的药品,不管中选或落选,都要遵守游戏规则,否则就会被政策市场击打。
七是对典型的、有嫌疑的药品宜优先纳入重点监控,除非其能说明常理接受的放量原因。
八是鼓励落选药品自主降价,并对其市场合理利益予以保护。不是保护谁,是维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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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药品,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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