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需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内药品通用名和规格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黑龙江医保局于今日发布《关于开展有关药品挂网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4类药品可申报挂网,申报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7日。
挂网范围
1.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2.原研药
3.参比制剂
4.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
申报价格要求
(一) 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原研药、参比制剂,企业申报该产品全国各省现执行挂网价格最低价(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二) 谈判协议有效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企业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药品价格旦不高于全国各省现执行挂网价格中最低价(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申报材料
(一)申报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目录集》查询页截图。
无法提供截图的,需提供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吿》(2016年第51号)或《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吿》(2020年第44号)按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批准的注册批件等证明资料。
(二) 申报为参比制剂药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參比制剂目录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目录集》查询页截图。
(三) 申报原研药品须提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化学药品目录集》或国家药监局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通告体现该药品为原研药品的截图。
无法提供裁图的,药品上市持有人需提供所申报药品为原研药品承诺书(文本自拟),同时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原研药品证明材料。
(四) 申报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需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内药品通用名和规格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注册批件。
以上所有申报资料加盖鲜章后的扫描件以及最低价承诺函、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发送到hljybzc@163.com邮箱,并将邮件命洛为“2022年黑龙江省日常挂网+药品通用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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