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约28万元,西安一口腔门诊部开业近10个月未获执业证被罚

2026
06/30

+
分享
评论

行业资讯 | 独家数据 | 企业动向 | 产业研究

图源:信用中国

2026年6月22日,西安市未央区卫生健康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卫医罚(2026)50号),西安未央某口腔门诊部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以没收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2.78658万元,并处罚款25.0892万元。

据处罚信息显示,该门诊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门诊部成立于2025年5月13日,经营范围为医疗服务。信用中国上其行政许可记录显示,该门诊部于2026年3月27日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机关:西安市未央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有效期至2031年3月26日),并同日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许可内容:X射线影像诊断)。据此,该口腔门诊部从成立至取得执业许可证之间存在约10个月的窗口期。

图源:信用中国

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该口腔门诊部作出没收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别鸣谢】如果本文有错漏之处需要勘误,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届时我们会为您准备小礼物,感谢!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源于公开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性,仅供参考。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与决策建议,不对因使用本资料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并对本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文中图片均已获版权方授权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医疗机构,许可证,取得,执业,门诊部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健康界认证用户福利群 加入
  • 智慧医疗交流群 加入
  • 健康号创作者交流群 加入
  • “健康为民 体验提升”实践探索 加入
  • 医院SPD创新管理交流群 加入
  • 第十季中国医院管理奖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