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药品种类开始增加;医院开始拥有部分经营权;企业开始关注市场;医生拥有更多处方自由;原有“系统协同”关系就会逐渐转向:市场竞争关系。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医药行业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系之下。那个时代,并不存在今天意义上的“医药代表”,药品流通也并非市场行为,而是国家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供应的一部分。当时,中国医疗体系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药品生产企业数量有限,大多数为国营制药厂;药品采购、分配与销售,主要由国家医药公司系统统一负责。医院并不需要主动选择药品,医生也很少面对复杂的市场化药品竞争。很多药品从生产到使用,基本遵循“国家计划—统一调拨—医院使用”的路径。在这一体系下,药品流通更像一种行政供应链,而不是商业销售链。药厂不需要组建庞大的销售团队,更不存在今天所谓的学术推广、市场营销、渠道维护等概念。医生获取药品知识的主要来源,也并不是企业宣传,而是教材、医学文献、医院内部学习以及行政系统组织的培训。那个年代的药品种类相对有限,进口药极少,医疗资源总体短缺,“有药可用”本身就是核心目标。因此,整个行业更强调“保障供应”,而不是“市场竞争”。与此同时,由于医疗体系整体封闭,医院与药企之间缺乏直接商业联系,也决定了“医药代表”这一角色尚无存在基础。因为在计划经济环境下:药品不需要“推广”;医院不需要“选择”;企业也不需要“竞争”。但随着改革开放推进,中国医疗体系逐渐开始市场化改革,药品生产企业快速增加,药品品种持续扩容,医院开始拥有更多采购自主权。此时,药企与医生之间,开始需要一种新的“连接角色”。后来被称为“医药代表”的职业,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逐渐出现并快速发展起来的。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医疗体系重构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医疗卫生体系开始进入全面重构阶段。彼时的中国,长期战争造成医疗资源极度匮乏,传染病高发,人口平均寿命较低,基层医疗体系几乎空白。对于刚刚建立的新中国而言,医疗卫生不仅是民生问题,更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最早建立医疗体系的核心逻辑,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医疗市场”,而是国家公共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整个医疗卫生事业从一开始就被纳入国家计划经济框架之中,其核心目标也不是商业效率,而是:保障人民基本健康;恢复社会生产能力;控制重大疾病传播;服务国家工业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换句话说,医疗体系在当时承担的是一种“国家战略功能”。在这一背景下,中国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体系,并形成了后来影响中国几十年的基本医疗运行框架。当时中国医疗体系主要围绕几个核心任务展开。
第一,是大规模控制重大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初期,霍乱、血吸虫病、鼠疫、疟疾、结核病等传染病广泛流行,严重影响社会发展。国家因此开展了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建立防疫站体系,推动公共卫生网络建设。这一时期,中国医疗体系最核心的特点是:“预防优先”。因为对于一个资源极度有限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公共卫生防控远比高端医疗更重要。
第二,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卫生网络。中国开始逐步形成:城市医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构成的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尤其是在农村地区,“赤脚医生”制度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大量经过基础培训的基层医务人员进入乡村,承担基本诊疗、接生、防疫、健康宣传等工作。这一体系虽然医疗技术水平有限,但在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大幅提升了中国基层医疗覆盖率。
第三,是建立国家统一药品供应体系。由于当时中国工业基础薄弱,制药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国家必须通过统一计划调配方式保障药品供应。因此,药品并不属于普通商品,而被视为:国家重要医疗物资。药品生产、流通、配送、采购,几乎全部纳入国家计划体系。生产多少、供应哪里、哪些医院优先使用、哪些地区重点保障都由行政系统统一安排。这一时期,中国医疗行业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医院不是市场主体,而是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医院本身就属于国家财政供养体系,收入、编制、设备采购、药品供应等,都由政府统一管理。医院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盈利,而是完成国家卫生任务。与此同时,药厂也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绝大多数药厂属于国营单位,其核心任务是完成生产计划,而不是追求市场销售额。对于很多药厂而言:“完成国家生产指标”,比“市场营销”更重要。因此,当时的药企组织架构中,往往生产部门最核心,而今天常见的市场部、销售部、医学部等体系几乎不存在。因为在计划经济体系之下:药品是否能够进入医院,并不取决于市场竞争;
而取决于国家计划。这意味着,医院与药厂之间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商业关系。双方更多属于:行政体系内部协同。医院领取药品,类似于完成计划供应;药厂生产药品,类似于完成国家任务。整个药品流通过程,本质上是一种行政调拨体系,而不是商业流通体系。也正因为如此,在那个时代,“推销药品”这一概念本身都十分陌生。医生很少接触药企人员;医院也不需要药品推广;药企更没有必要建立庞大的销售团队。因为药品的核心属性不是商品,而是:“计划供应品”。这种制度设计,与当时中国整体经济结构高度一致。计划经济时代强调的是:统一配置资源、保障基本供给、避免市场失控、优先公共利益。医疗行业作为最重要的民生领域之一,自然被深度纳入这一体系。从今天回头看,很多人会认为那个时代缺乏市场活力,但必须看到,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这种高度集中化体系,曾经在极其有限的资源基础上,快速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基础医疗网络,对提升中国人口健康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更重要的是:这一时期的医疗体系运行逻辑,也为后来中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埋下了深刻伏笔。因为当整个医疗体系完全建立在计划配置基础上时,市场推广、商业销售、品牌竞争、医生市场化选择等机制,几乎没有生存空间。这也决定了: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
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医药代表。因此,后来医药代表的出现,并不是简单的“职业诞生”,而是中国医疗体系从计划经济逐渐走向市场化过程中,一个必然产生的历史结果。
二、计划经济下的药品统一分配体系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医药流通体系呈现出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特点。药品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并不按照市场逻辑自由流通,而是被纳入国家整体经济计划体系之中。整个药品生产、采购、调拨、供应流程,本质上属于国家行政资源配置的一部分。这一时期,中国医药行业运行的核心逻辑不是:“市场需要什么生产什么”,而是:“国家计划什么生产什么”。因此,中国建立起了一套典型的药品统购统销体系。国家通过:卫生部门;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公司系统;地方医药站;供销合作体系;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药品流通网络。
这种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供应。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药品流通更接近于“物资管理”,而不是现代商业流通。药厂的生产任务通常由国家下达。生产多少抗生素;生产多少退烧药;哪些药品重点保障;哪些地区优先供应;都属于计划指标。对于很多药厂而言,其最重要的任务并不是研究市场,而是:完成国家生产任务。因此,当时药厂内部最核心的部门往往是:生产部门;计划部门;供应部门;而不是今天常见的:市场部;销售部;学术推广部。因为在那个时代,市场竞争机制尚未真正形成,药企没有必要建立庞大的销售推广体系。与此同时,医院的药品采购权也极为有限。
今天的医院可以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价格、品牌、疗效等因素进行采购选择,但在计划经济时代,医院更多只是计划执行单位。医院使用什么药,很多时候并不是自己决定。而是:国家统一安排。药品供应具有明显的行政等级特点。大城市重点医院;部队医院;工矿系统医院;往往能够获得更多药品资源。而基层地区、偏远地区,则可能长期面临药品短缺。尤其是在一些特殊历史时期,很多地区甚至存在:“有药可用”比“用什么药”更重要的情况。在这一体系中,全国各级“医药公司”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它们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商业医药流通企业,而更像国家药品供应体系中的行政执行机构。当时很多地方医药公司承担着:药品储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计划调拨;库存管理等职能。药厂生产出来的药品,通常先进入国家医药流通体系,再由各级医药公司统一配送至医院、卫生院、药房等终端。整个过程类似于:国家物资调配体系。因此,药品流通的核心主体,并不是药企销售人员,而是:国家医药系统。这一点与后来市场经济时代形成鲜明对比。今天很多人习惯认为:药企必须建立销售网络;必须推广产品;必须维护医院关系;但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行为几乎没有存在基础。因为药品是否能够进入医院,并不取决于企业营销能力,而取决于:国家计划指标。例如:某种青霉素生产多少;哪些省份优先供应;哪些医院重点保障;哪些专科药限制使用;都属于行政系统内部安排。药企既不需要“争夺市场”,医院也没有太多“采购自主权”。这意味着:“药品销售”这个概念本身,在当时其实是非常弱的。甚至可以说,当时很多药厂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销售意识”。因为在供给相对不足的背景下,很多药品本身就属于稀缺资源。尤其是:抗生素、进口药、专科药、麻醉药等往往供不应求。这种情况下,药企不需要推广,医院也无需比较。很多时候,能够获得药品供应,本身就已经是重要保障。
因此,那个时代的药品更像:“国家医疗资源”。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产品”。这种药品统购统销体系,实际上与整个计划经济模式高度一致。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中国工业能力有限,市场体系尚未成熟,国家必须通过集中管理方式保障基本医疗供给。从历史角度看,这一体系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它在资源有限情况下,实现了:基础药品全国覆盖;重点疾病统一保障;基层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公共卫生风险有效控制。但与此同时,这种高度计划化体系也存在明显局限。例如:药品种类单一;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医院缺乏自主选择权;医生用药灵活性有限;流通效率偏低;更重要的是:整个体系几乎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反馈机制。药厂不需要研究医生需求;医院也无法形成药品竞争机制;患者更没有消费选择权。而这也决定了:中国医药行业在很长时间里,不会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医药代表。因为医药代表存在的前提是:市场竞争。只有当:不同药企之间开始竞争;医院拥有采购权;医生拥有处方选择权;药品开始品牌化;才会出现:药品推广;市场营销;学术传播;医院关系维护;以及后来逐渐形成的:医药代表体系。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计划经济时代的药品统一分配体系,既是中国医疗体系发展的基础阶段,也为后来中国医药行业市场化改革埋下了重要伏笔。
三、医院与药厂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医疗卫生体系最鲜明的特征之一,就是整个行业高度“行政化”。无论是医院、药厂,还是药品流通机构,本质上都属于国家计划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彼此之间并不是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商业主体关系,而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协同关系。这一点,是理解中国早期医药行业运行逻辑的重要基础。今天的人们习惯于从市场角度理解医院与药企关系,例如:药企竞争医院市场;医院选择不同品牌药品;企业开展学术推广;销售人员维护客户关系;但在计划经济时代,这种逻辑几乎并不存在。因为当时的医院与药厂,并不是两个独立市场主体,而更像是:国家体系内部不同功能单位。当时很多药厂属于地方国营制药企业,直接受政府工业部门、医药管理部门或地方行政体系管理。药厂的主要任务包括:完成国家生产计划;保障基础药品供应;执行重点药物生产任务;支持公共卫生需求。企业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目标。相反,“完成国家指标”才是最重要的考核内容。例如:某种抗生素年度产量;基础药品保障数量;特殊药品储备任务;往往由国家统一安排。
与此同时,医院体系也高度行政化。不同医院分别隶属于不同系统,例如:卫生局系统医院;
部队医院;铁路医院;煤矿医院;高校附属医院;国企职工医院等等。医院本身属于事业单位或系统内部医疗机构,其核心职责是:完成医疗保障任务。在这一时期,医院运营并不强调:市场竞争;经营效率;患者流量;商业收入。因为医院的很多资源配置都来自国家系统内部安排。包括:人员编制;设备采购;药品供应;财政补贴;都带有明显行政管理色彩。因此,医院与药厂之间,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市场博弈关系。双方更多是一种:“系统协同”。而不是:“市场交易”。医院药剂科获得药品,很多时候类似于:执行供应计划。药厂完成药品生产,则属于:执行国家任务。这种关系本质上是:计划体系内部的资源流转。而不是市场化环境中的商业交换。
也正因为如此,当时医院与药厂之间,极少出现今天常见的商业行为。例如:主动营销;商务拜访;品牌推广;市场竞争;客户维护;渠道开发;这些概念在当时都非常弱。很多药厂甚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销售部门。因为药品是否能够进入医院,并不依赖市场能力,而主要取决于:国家分配体系。对于医院而言,也不存在今天意义上的:“药品准入竞争”。因为医院可选择药品本身有限,采购自主权也较弱。医生用药行为更多基于:现有供应目录。而不是品牌比较。因此,今天人们熟悉的:药企市场部;医学部;销售部;学术推广部;在那个时代几乎没有形成体系。更不存在后来广泛讨论的:“医药代表制度”。事实上,在计划经济时代,“医药代表”缺乏存在基础。因为医药代表产生的核心前提是:市场竞争。
只有当药企之间需要争夺市场份额时,才需要:向医生传递产品信息;建立医院关系;推动药品准入;形成品牌认知;影响处方选择。但在高度计划化时代:药企不需要竞争;医院没有充分采购权;医生缺乏广泛选择权;药品流通由行政系统决定;因此,整个行业几乎没有“推广”的必要。甚至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推销”本身都带有一定负面色彩。计划经济强调的是:统一安排;服从计划;保障供给;而不是:市场营销。特别是在医疗领域,药品被视为重要公共资源,更强调公平供应,而非商业运作。因此,当时很多医疗工作者对“销售”概念天然较为陌生。医生的核心任务是:治病救人。药厂的核心任务是:完成生产。双方之间缺乏商业利益连接点。这一时期,中国医疗体系更像一个庞大的行政运行系统。医院、药厂、医药公司、卫生部门之间,形成的是:纵向管理关系。而不是横向市场关系。从历史角度看,这种体系在特殊时代背景下具有重要意义。它曾帮助中国在极其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快速建立基础医疗保障体系,并保障了国家公共卫生安全。但与此同时,这种高度行政化体系也存在明显局限。例如:药品创新动力不足;企业缺乏市场意识;医院服务效率偏低;医生临床选择空间有限;行业缺少竞争机制。更重要的是,随着后来改革开放推进,中国经济逐渐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原有行政体系开始出现松动。一旦:药品种类开始增加;医院开始拥有部分经营权;企业开始关注市场;医生拥有更多处方自由;原有“系统协同”关系就会逐渐转向:市场竞争关系。而这时,新的行业角色便开始出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后来深刻影响中国医药行业几十年的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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