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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据报道2026年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1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原《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该新规重点针对恶意索赔、职业碰瓷等滋扰经营主体的行为划定了明确的法律边界,旨在促进消费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办法》首次以列举形式明确了“非生活消费目的”的判断因素,包括购买数量频次明显不符、短期内对同一经营者大量投诉、无法证明真实消费关系等情形。针对此类牟利型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此外,《办法》强化了身份核验要求,规定投诉人未提供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及必要材料的,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针对涉及敲诈勒索等违法的索赔行为,《办法》明确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新规还引入了“一事不再理”原则,规定对于同一举报人就同一涉嫌违法事实重复举报同一被举报人的,可以不再另行处理,以此提升基层的行政效率。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落实了2024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通过统一12315平台处理流程,旨在防止制度滥用,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此前报道,治理恶意投诉举报行为已在合肥、福建等多地开展先行试点,旨在保护市场主体免受“职业打假人”的侵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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