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落地!医保减负+产业升级,民生福祉再升级✨
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落地!医保减负+产业升级,民生福祉再升级✨
提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6〕9号)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均应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含中药饮片)。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推动医疗机构及时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研究挂网价格与议定价格合理联动的有效方式,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积极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得议价。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链。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重磅政策来袭!关乎每一位老百姓的用药成本,关乎中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6〕9号),明确提出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为中医药惠民、规范发展再添有力支撑��
或许很多人会问,什么是“零差率”?简单说,就是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配方颗粒时,不再在购进价基础上加价,按实际采购价格直接销售给患者,彻底终结了此前参照中药饮片执行的15%~25%加价模式,从源头挤压价格泡沫,让实惠真正落到老百姓口袋里。
这次政策的核心亮点不止于此,一套“组合拳”守护用药公平与产业健康:
✅ 全覆盖+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需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配方颗粒被明确纳入,实现零差率政策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领域的全面覆盖,杜绝暗箱操作与价格乱象。
✅ 控费+联动:推动医疗机构及时在省级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探索挂网价格与议定价格合理联动,充分调动医疗机构主动控费的积极性,让药品价格更透明、更合理,同时明确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得议价,守住价格底线。
✅ 破局+赋能:多措并举切断医和药之间的利益链,破解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难题,推动医疗行业回归公益本质;同时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设立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并纳入医保报销,既保障医疗机构合理收益,也确保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
这份政策的落地,意义远超“降价”本身。对老百姓而言,中药配方颗粒价格直降,预计每年可减轻患者负担约120亿元,看病抓药更省钱、更安心,尤其是长期服用中药的人群,将直接感受到政策红利;对中医药产业而言,短期虽会带来行业阵痛,压缩部分利润空间,但长期将倒逼产业从“渠道驱动”转向“价值驱动”,加速中小企业淘汰,推动头部企业深耕核心技术、完善全产业链布局,促进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向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转型。
中医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也是守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力量。此次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的明确,既是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关键一步,也是推动中医药惠民、规范、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既守住了民生底线,也为产业升级指明了方向。
愿政策落地见效,让中药配方颗粒既“质优”又“价宜”,让中医药的温暖惠及更多人,让医药行业更风清气正,共筑全民健康防线❤️
#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 #医药政策惠民 #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药品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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