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医院里的“专业人士”,别让维权需求成了被觊觎的“商机”

2026
05/19

+
分享
评论
忠言法语
A-
A+

唯有堵疏并举、多方协同,才能为患者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诊疗环境,让医疗机构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质,让医患信任在彼此理解与守护中持续筑牢。

作者简介:殷琦 柳州市工人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副主任技师

交通事故、工伤、人身损害类患者多集中在医疗机构的外科、骨科等科室,他们因意外受伤常常已身心俱疲、又有与责任方的冲突和维权需求,极易成为“法律服务者”甚至是“司法黄牛”的觊觎目标。这些“专业人士”游走于诊疗区域,以获利为目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患者信息,既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又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还会破坏医患的信任基石,应引起医院和患者的重视。

一、存在的多重风险隐患

 这些“法律服务者”常活跃于医院外伤集中的临床科室伺机开展揽客活动,其操作手段呈现隐蔽化、诱导化、规模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四点:

一是搭讪打探,在病房、候诊区等区域随意接触患者及家属,模糊自身身份,套取患者个人信息、事故详情、伤情状况等核心内容;

二是拉拢内线,以小额现金、物资等利益为诱饵,诱使医院护工、保洁、后勤等人员充当“信息员”,泄露患者床号、联系方式、诊疗记录等敏感信息;

三是虚假诱导,利用患者及家属缺乏维权知识、急于获得赔偿的心理,凭借粗浅的法律、保险知识制造专业假象,夸大赔偿额度,甚至教唆患者虚增伤情、伪造诊疗证据,以此骗取高额中介费用;

四是反复纠缠,被患者拒绝后,仍通过现场围堵、电话骚扰、微信纠缠等方式持续干扰,影响患者诊疗休息,破坏医疗机构诊疗秩序。

他们的行为对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形成多重风险,造成恶劣影响:对患者而言,不仅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获取、泄露,还易陷入“高额抽成”“虚假承诺”的陷阱,合法索赔权益被侵害,若被教唆伪造证据,还可能触犯法律,面临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对医务人员与护工而言,医务人员易被质疑泄露患者隐私,卷入不必要的医患矛盾,影响职业声誉,护工等人员若充当“内线”,不仅违反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还需承担隐私泄露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对医疗机构而言,诊疗秩序被扰乱,医患信任基石遭到破坏,机构声誉受到损害,同时还可能因患者信息泄露等问题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如果患者因此受到经济等相关损失,医院还可能基于公共场所对患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医疗服务合同对患者负有安全、秩序、信息保护等附随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边界下的红线与违法后果

(一)法律服务活动的执业身份红线

医院场景中这些“法律服务者”常以“专业律师”“律师助理”“索赔顾问”等身份揽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3条规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即便具备资质,律师承办业务也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并如实入账,严禁律师私自收案、收费,严禁律所或律师以支付介绍费、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误导、欺诈委托人。

(二)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法律明确了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为患者隐私与个人信息的保管者,负有法定保密义务。护工、保洁等医疗机构聘用人员,因工作便利接触患者隐私信息,同样负有法定保密义务。若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患者隐私,不仅违反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需接受机构处分,还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若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信息达到500条以上,或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与促进法》第101条,医疗机构若因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患者信息泄露,也需承担相关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扰乱诊疗秩序的法律责任

《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与促进法》第46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对在病房、候诊区等区域随意搭讪、纠缠患者、扰乱诊疗秩序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有权及时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切实保障诊疗环境安全。

三、多主体风险防范,筑牢自我防护屏障

 (一)患者及家属

1.提高识别意识,保护个人信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均有统一工装与工作牌,不会无故打探事故细节、理赔进展等与诊疗护理无关的信息,遇陌生人员搭讪或工作人员异常问询,需提高警惕,不透露事故责任认定、联系方式等核心信息。

2.理性拒绝推销,规范选择服务:要核实资质,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等合法平台查验《律师执业证》等证件真伪;要签订合同,与正规律所或法律服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索要正式发票;要了解收费,律师收费有具体标准,知晓风险代理最高收费比例不超赔偿额18%(特殊情况除外)的国家规定;要走正规渠道,通过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寻求帮助。3.及时维权求助,留存相关证据:遭遇反复骚扰或发现工作人员异常行为时,避免正面冲突,第一时间向医护人员、医院保卫科反映,留存对方名片、聊天记录等证据,必要时报警处理。(二)医务人员与护工医务人员与护工作为诊疗一线主体,是患者隐私保护与诊疗秩序维护的关键,需各自履行岗位职责,做好风险防控。一是严守隐私保护规定,除法定情形外,不向第三方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病历资料等;二是及时劝阻违规行为,发现在诊疗区域内的推销人员时,立即制止并报告;三是妥善化解医患误会,若患者质疑隐私泄露,耐心说明机构隐私保护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四是拒绝利益诱惑,不接受第三方的的红包、现金等,不充当其获取信息的内线。

四、疏堵结合,医疗机构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一)严堵:筑牢诊疗与隐私保护防线

1.加强重点科室的安保管控。保卫科在重点科室设置警示标识,注意巡视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对确认的“司法黄牛”及时责令离院并向公安、司法行政部门举报,形成高压震慑。

2.强化全岗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对医务人员,将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纳入绩效考核,明确泄露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处罚标准;对护工等后勤人员,建立准入与考核机制,将信息保密、拒绝第三方推销纳入聘用合同与日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违规立即严肃处理。3.建立处置流程,规范处理。建立处置预案和流程,明确投诉、保卫、法务、临床科室等部门职责,实现快速响应,规范处理。
(二)善疏:精准化服务,搭建合法法律援助桥梁1.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利用医院法务部门、法律顾问等资源优势,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为患者提供外伤常需的交通事故、工伤维权普法、流程指导等服务。2.开展维权知识科普宣传:制作小册子等宣传材料,在重点科室病房、候诊区发放,重点宣传防骗原则、“司法黄牛”骗术、全国法律服务热线12348、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等,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合法、安全的法律服务;还可以通过入院宣教、健康讲座等形式,讲解维权流程、证据保存等知识,提升患者合法维权能力。3.主动链接社会资源,为困难患者提供服务:对伤残程度高、家庭经济困难、维权需求迫切的患者,通过社会工作者链接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指派服务,协助收集诊疗记录、伤情鉴定等医疗证据,实现医疗信息与法律服务的无缝衔接,保障困难患者维权权益。

五、多方联动共治,守护诊疗与维权安全

  医患信任是医疗工作的基石,诊疗秩序是医疗机构运行的根本,满足患者合理维权需求是医疗机构人文服务的重要延伸。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和医患信任,对在病房中的“法律服务者”治理需多方携手、全岗共治。

再次呼吁患者及家属提高警惕,理性选择合法维权渠道,守好自身信息与权益;医务人员与护工坚守岗位职责与职业底线,共同守护患者隐私与诊疗秩序;医疗机构以疏堵结合为核心,强化全岗管控,为患者提供有温度、有保障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行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加强联动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唯有堵疏并举、多方协同,才能为患者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诊疗环境,让医疗机构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质,让医患信任在彼此理解与守护中持续筑牢。

作者简介:殷琦 柳州市工人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 副主任技师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忠言法语”公众号2026年第52期

投稿邮箱:yyflzwh@163.com

我们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医药行业从业者积极投稿,分享您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共同推动医药法律领域的繁荣发展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患者,信息,维权,医疗机构,诊疗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健康界认证用户福利群 加入
  • 智慧医疗交流群 加入
  • 健康号创作者交流群 加入
  • “健康为民 体验提升”实践探索 加入
  • 医院SPD创新管理交流群 加入
  • 第十季中国医院管理奖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