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及《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及《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美妆日化行业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框架下,正进一步细化标签管理、强化产品安全、提升监管科学性,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解读
系统性升级标签标注体系:本次标准修订对化妆品标签标注体系进行了系统性升级,明确了产品名称、成分表、使用期限、安全警示、进口品及儿童化妆品等核心标注事项,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准确地获取产品信息。#化妆品电子标签#
引入电子标签与开封后使用期限图标:为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征求意见稿首次引入了电子标签概念,同时要求标注开封后使用期限图标,既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又便于消费者合理使用和储存产品。
强化特殊化妆品标注要求:针对进口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等特殊类别,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注要求,确保这些产品能够满足特定消费群体的安全需求。
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解读
严格原料管控与理化指标:牙膏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聚焦原料管控,明确了理化指标、微生物限值与有害物质限量等关键参数,特别是收紧了氟含量、二恶烷等关键指标,以保障消费者口腔健康。
强化儿童牙膏安全防护:鉴于儿童群体的特殊性,征求意见稿对儿童牙膏的安全防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填补了我国牙膏强制性安全国标的空白,为儿童牙膏市场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安全指引。
设置实施过渡期:为确保新规平稳落地,两项标准均建议设置12个月的实施过渡期,为企业调整配方、更换包材、优化标签提供合理缓冲,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国家药监局此次发布的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是我国美妆日化行业监管体系完善的重要一步。随着新规的逐步落地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化妆品与牙膏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在此,也呼吁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意见反馈,共同推动行业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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