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落实措施-实施方案参考(9万字)节选 目标二: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分期评估率
2026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落实措施-实施方案参考(9万字)节选
目标二: 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分期评估率
现状基线:2025年整体评估率68%,非肿瘤专科仅45%
改进目标:2026年底整体达到90%以上,其中肿瘤专科达到95%以上,非肿瘤专科达到85%以上;治疗前临床分期评估完成时间控制在患者入院后72小时内的比例达到90%以上。
具体措施:
1. 加强肿瘤诊疗规范管理
1.1 成立院级肿瘤诊疗质量与分期评估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医疗副院长任组长,肿瘤科室主任任副组长,医务科、病案科、影像科、病理科、外科、内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于肿瘤科室,负责肿瘤诊疗规范化管理和分期评估工作统筹。
1.2 制定《肿瘤疾病诊疗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肿瘤诊疗的基本原则、分期评估要求、多学科协作流程、病案书写规范等,作为全院肿瘤诊疗工作的统一依据。
1.3 建立肿瘤诊疗规范常态化培训与再教育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全院性培训,内容包括最新肿瘤诊疗指南、临床分期标准(如TNM分期)、分期评估方法、检查技术应用等;每年开展1次再教育考核,考核覆盖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考核成绩纳入个人继续教育学分,不合格者进行补考。
1.4 编制《常见肿瘤临床分期评估手册》,涵盖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肝癌等高发肿瘤,明确各肿瘤的分期评估项目、检查流程、结果判定标准,发放至各科室供医务人员随时查阅。
1.5 建立肿瘤诊疗规范督查机制,由医务科联合质控科,每月抽取肿瘤患者病历,核查医务人员是否按照规范开展诊疗和分期评估,对不熟悉规范、执行不到位的医务人员进行一对一再培训。
2. 强化非肿瘤科室管理
2.1 明确非肿瘤专业科室肿瘤患者首诊责任: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骨科等非肿瘤科室,发现疑似肿瘤患者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初步检查和病情记录,并立即联系肿瘤专项工作小组,不得漏诊、误诊或推诿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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