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为名的专业法律巨著,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由此产生的各方权利义务等进行全方位定位
作者简介:刘 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2日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为名的专业法律巨著,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以及由此产生的各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追究等各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规定。生态环境好坏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法典中出现了很多涉及公众健康和医疗卫生工作的内容。那么,医疗机构应当如何关注法典?如何践行和落实法典的规定?落实不到位将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带着这些问题,本文从医疗机构角度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生态环境法典》概况
法典共计5编9分编59章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环境保护法等10部法律同时废止。其中直接规定了公众健康、医疗卫生以及公共卫生工作的内容有54条之多。
二、《生态环境法典》实质上是一部卫生健康法律
《生态环境法典》着眼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治理,该法典保护的对象是我们生活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但该法典制定的最终目标是保护依赖这些生态、环境要素的人,是对人生命健康的保护。“健康中国”已经成为我国新时代的战略目标,一切工作都应当以保障民生、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为出发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是一对关系密切的“嵌合体”,二者可以和谐共生,也可以相互消长。在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生产发展上,我国确实走过弯路。20世纪后期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虽然也是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但是由于国家底子薄,物资基础贫乏,经济水平较低,所以是以发展经济、扩大生产为先,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虽然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也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公众健康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当前中国政府已经向世界宣告,中国继续坚持改革开放,并且要更大力度的开放。但此时的改革开放、生产建设已经由发展经济为中心转为发展经济、保护环境、惠及民生并重,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2.0版。在这样的背景下,保护环境、保护公众的健康,就不能只在政策里做宣示,而应当上升到法制层面,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无论是谁,无论什么单位,我们在发展经济,在搞生产建设时,应当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关注“健康中国”这一时代主题。
三、《生态环境法典》对卫生健康规定的具体内容
《生态环境法典》有多个法条都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保护的内容。
首先是有54个法条直接规定了公众健康、公共卫生、健康影响等的内容;其次,还有大量的法条间接涉及医疗卫生和公众健康的内容;最后,法典的各部分内容,无论是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健康。具体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
1. 立法宗旨开宗明义“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在法典第1条便做出了这样清晰的表述,这是《生态环境法典》的亮点,法典首次提出了公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公众不仅有健康权益,还有生态环境权益,且健康权益和生态环境权益密切相关,相辅相成。《生态环境法典》正是基于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的保护而制定的系统性的法律制度。
2. 生态环境评价制度贯穿于法典始终。总则编第五章专章规定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一项保护生态环境质量、预防和杜绝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好制度,其最大的意义在于预防,通过法定程序、技术和方法,用强制性标准,衡量和评价特定工作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其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生活环境,保护公众的健康。因此,对一定范围的公众生活、健康的影响是“环评”的重要内容。
3. 污染防治编的“健康靶向”。法典第二编“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有526条之多。生态破坏、污染防治也是卫生健康保障的重点,因此卫生健康内容在第二编集中体现。涉及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据初步统计,直接出现“公众健康”“健康风险”“卫生健康”等关键词的条款达到37条。
4. 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规定。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中会涉及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法典对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的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法典对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处理作出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规定。这不仅是对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合规要求,更是防止疾病通过环境介质二次传播的关键屏障。
5. 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与赋责。法典明确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援中的职责。例如,在制定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标准时,必须考虑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这需要生态环境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数据共享和联合评估机制。
6. 对新型健康风险的回应。法典专章规定了放射性物质和电磁辐射的污染防治,回应了公众对现代科技产物可能带来的健康影响的普遍担忧,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7. 生态保护编的“健康需求”。法典第692条关于城乡绿化的规定,明确要求“满足健康、安全、宜居的需求”。这标志着生态保护不再仅仅是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更上升到了为人类提供优质生活环境、促进心理健康的层面。第972条 国家鼓励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开展绿色设计,推动绿色设计应用。电器电子、机动车等产品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有害物质源头减量和替代。
8. 法律责任认定与健康受损关联。法典在法律责任部分,对因环境违法行为导致健康损害的,规定了严厉的处罚,并与《民法典》中的环境侵权责任、《刑法》中的污染环境罪等形成了有效衔接,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全面的救济途径。在法律责任追究方面,对于不履职职责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义务的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一是要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二是要存在环境污染或者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的后果,三是存在因果关系。
四、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要求
1. 认真学习法典,做好合规筛查。梳理排查医疗机构涉生态环境的工作,列出工作清单、法典和相关法律要求,制定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将相关工作落实到科室,并确定责任人。注意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理等传统工作的协调与衔接。
2. 严守医疗废物全流程管理。法典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及转运提出了更高要求。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落实专人负责、源头分类、密闭转运。特别是感染性、损伤性废物,必须使用专用包装物和警示标识,严防流失与混入生活垃圾,确保每一克医疗废物的去向都可追溯。
3. 规范医疗废水处理与排放。针对医疗废水,法典强调了预处理达标和在线监测的重要性。医疗机构应确保污水处理设施24小时稳定运行,对余氯、粪大肠菌群等关键指标实行动态监测。传染病区废水须进行独立预处理,严禁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杜绝水媒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4. 强化辐射与实验室安全管控。对使用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及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的机构,需完善防护设施与操作规程。重点加强放射性废液的收集、衰变池管理,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气、废液的无害化处理,防范电离辐射和生物安全事故对环境及公众健康的潜在威胁。
5. 建立环境健康风险应急与自查机制。将环境应急纳入医院整体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确保医疗救援与环境污染处置同步响应。同时,建立院内环保巡查制度,定期对污水站、医疗废物暂存点等重点区域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 医疗机构改新建扩建项目建设前的环评。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会申请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院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或者做大型设施设备改造,在项目申报前、工程实施前,应当严格按照法典的要求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做到符合法典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过程,本身就是提升医疗质量安全、践行“健康中国”理念的具体行动。
作者简介:刘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忠言法语”公众号2026年第26期
投稿邮箱:yyflzwh@163.com
我们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医药行业从业者积极投稿,分享您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共同推动医药法律领域的繁荣发展!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