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省发布评审细则来看,4省均以三级医院评审国家标准为基础,遵循国家标准统一框架体系,取消原占评审权重40%的现场检查,依赖客观指标数据驱动,强调功能定位、规模
继国家卫健委正式颁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版)》后,近期,广东、山东、云南及山西省陆续发布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数据评审新模式
从各省发布评审细则来看,4省均以三级医院评审国家标准为基础,遵循国家标准统一框架体系,取消原占评审权重40%的现场检查,依赖客观指标数据驱动,强调功能定位、规模管控、公益性强化、数据治理等要求,保持4 年评审周期,引导三级医院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
但各地根据本省当前医疗卫生实际工作重点以及当地特点,结合国家政策标准和指标体系进行细化补充,相对而言,要求更高、指标更细,其中云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云南省实施细则(试行)》两个部分99节,指标多达1258条。
下面,一起来了解4省细则核心特色与差异吧~
一、广东省
广东省2025年版第二部分监测指标数据进一步分类细分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相关指标”“其他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指标”,监测结构更加清晰,减轻数据填报负担。前者聚焦出院患者手术占比、CMI值、四级手术占比等核心效率指标,成绩参考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档位,后者指标分为评审指标与医院监测指标,助力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过程管理。
同时,建立评审专家库准入标准,优化专家结构;并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评审医院需签署“医院评审‘六不准’承诺书”,筑牢等级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根基,强化评审全过程规范管控。
二、山东省
与国家标准及其他三省不同的是,山东省2025版设三部分:前置要求、医院管理与高质量发展指标、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指标。第一部分“一票否决”方面聚焦医院依法执业、功能定位落实、公益性及安全管理等基础性要求;第二部分内容旨在突出党建引领、制度体系、质量管理、内涵建设等方面,推动评审“内涵提升”转变;第三部分内容涵盖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核心要求,指标划分为评价指标与监测指标。
基于客观数据判定等级,同时,建立“系统预警+人工核查”工作机制。并在医院信息化评价指标导向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列出电子病历分级、智慧服务分级、互联互通测评、数据集采集、软件正版化及信创落实率、评审数据信息化提取比例共六项具体指标,如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到四级(含)以上;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 级水平。
三、山西省
山西省2025试行版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 级”“国家公立医院绩效监测成绩C + 、C”作为前置要求,成为医院参评的“一票否决项”。在第二部分,山西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相关安全管理内容和指标,即第六章安全类指标8节32条,内容涵盖生物、危化品、消防、患者就医感受、特种设备、常规保卫、信息、食堂安全。
此外,强化常态化监测与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数据核查,且各医院须建立周期性自评工作机制,每年开展一次系统、深入、全面的自我评估工作。
四、云南省
云南省2025试行版评审标准升级,前置要求新增“分级诊疗”“器官捐献与移植相关管理”两项一票否决项。第二部分中,重点专业扩至27个,省级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23项,重点监管高风险手术并发症及死亡率。
同时,等级判定细化,评审结果判定为甲等的,评审指标符合度≧90%,其中关键指标符合度≧90%且优秀率≧20%。且组织评审专家通过现场访谈、系统追踪、个案追踪、应急演练等方式开展线下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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