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还是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路径”选择题,其实并不难!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指运用兼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的方法,评价和分析临床数据,为确认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下安全性、临床性能、有效性,而持续性开展的活动。
医疗器械注册,少不了临床评价报告。而临床评价并非一步就位,需持续开展贯穿于医疗器械完整生命周期。作为技术文档的重要组成,申请人应严格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根据规定编制和提交100%合规的临床评价报告。
那么关键问题来了:是否开展临床评价?临床评价开展应走哪种路径?请看本期解答↘
一、哪些医疗器械可免临床评价?
参见《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对列入《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
① 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列内容的对比数据;
② 申报产品与《目录》中批准的境内已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提交的上述材料:
√ 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产品基本等同。
× 如果无法证明,应进行临床评价。
二、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有哪些流程?
①识别需要临床数据支持的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②识别与产品及其适用范围相关的可用临床数据;
③根据产品在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论证需要,评价临床数据的适宜性和贡献;
④以上述流程为基础,根据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剩余问题的解决需要,产生新的临床数据;
⑤汇总所有临床数据,得出产品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结论(若临床证据不足以论证产品对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的符合性,则注册申请人需要生成新的数据,例如:开展临床试验、扩大文献检索范围)。
注意:上述流程的结果应文件化以形成临床评价报告。临床评价报告及作为其基础的临床数据将作为产品临床证据。
三、医疗器械临床评价路径怎么选?
1. 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的路线图
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根据等同器械的临床数据开展临床评估,则需要进行等同性论证。
等同性论证:是指将申报产品的技术特性、生物学特性,与适用范围相同的对比器械进行比较,以证明二者基本等同的过程。
基本等同包括2种情况:
①申报产品的适用范围、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与对比器械相同;
②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具有相同的适用范围、相似的技术特性和生物学特性;有充分的科学证据证明:申报产品与对比器械具有相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等同性论证步骤·参见下图↓
提示>>若已建立申报产品与对比产品间的等同性,则等同器械临床数据可用于临床评估。
2. 临床试验开展与否的决策流程
决定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时,应综合考虑产品的适用范围、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风险程度和现有研究数据(包括临床数据和非临床数据)。
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参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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