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后遗症,来了!
来源:药渡仿制
撰文:云台
从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全国整体药品价格治理体系陆续呈现五大格局:
推广三明经验,常态化开展全国范围的药品带量采购。
总结既往经验,规范化开展全国医保药品谈判竞价。
全周期考虑, 平战结合推进全国(疫情防控)药品价格首发。
推进新形势下省级挂网采购价格规范化调整,回归理性。
线上线下药品购销价格对比对标对靶,削峰填谷。
新形势下,可以预见,药品价格"治理"要体现四个统一:
医保、医疗机构、企业、商业、患者、药店、网络平台多元主体参与,实现决策统一。
实现全采购领域,药品价格规范与大众道德认知的统一。
实现全生命周期药品价格体系规范和市场化背景下各方高效服务的统一。
实现日常价格治理与应急管理的统一。
药品价格治理具体到集采的价格治理,这么多年以来,从国家到省,大家看到的都是红利:提质扩量,有的品种医院准入销售几乎是瞬间爆发式增长,回款的问题不用考虑了,进院的问题解决了,采购的周期也稳定了,但,集采的后续效应,尤其是对价格的击穿现象,开始显现。
一是国采非供应的价格调整。下调相关药品平台挂网限价至不超过集采中选价的1.5倍(其中无限价药品相关企业亦应按照不超过集采中选价的1.5倍申报价格),已经成为最近的热门现象。企业调是不调?不管企业调不调,逾期不调或调整不到位的,调整前平台挂网限价与网络药店价格比值介于1.5倍与3倍之间,将列为黄标药品,医疗机构采购时将提示"建议医院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调整前平台挂网限价与网络药店价格比值高于3倍以上的,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红标药品,医疗机构采购时将提示"医院应优先采购低风险药品"。关键是,当年企业中选,这些政策也没有匹配过,现在中选了,配套政策也来了。
二是药店价格。现在各省集采已经开始,有的省原则上仍然是鼓励企业参与,但对定点零售药店价格怎么去处理,目前的说法是短期内不会受集采影响,可以继续按照挂网价进行医保支付,但是能维持原挂网价多久,很多省没有想好,但想不想好无所谓,毕竟1.5倍网络药店的价格已经有了,线下的药店价格今年4月也有相关政策出台,从价格治理的角度,药店价格作为社会药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院内的价格正呈现相互牵引的态势:院内为基础,正向影响药店价格,同时,药店的部分低价,反向牵动院内价格。
三是线上价格。由于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产品销售的全领域,价格透明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即时送价格已经被全国各地所抓取,再加上各省陆续出台了比价小程序,挖出一个低价并不是难事。要是那些大宗OTC产品的价格,再受到医院同产品价格的竞争,那价格肯定是更加不能细究。
集采价格的调整,对于工业而言,无疑是影响最为猛烈的。院内早已通过集采、"五同"乃至"三同注射剂"价格治理、DRG/DIP层层管束,尤其是今年年初至今,在常规价格治理的背景下,很多工业从原来的迟疑困惑、申诉抵抗已经转变到了主动顺应、自我调整的新形势,因此,当集采的价格调整开始之后,工业更多考虑的是,依据政策,如何快速调整。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充分考虑并处理好医保、市场、企业、商业、药店、网上平台、社会的关系,这其实也是为什么带量采购价格开始着手进行治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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