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两盒过期利多卡因,涉案药品价值仅20元,但却处罚医疗机构55万元
近期,信用中国(陕西)公示一例药品过期处罚案例,值得所有医疗机构学习和自查自纠,加强药品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在本医疗机构发生。
(此图片为信用中国(陕西)截屏图片)
违法事实:涉案医疗机构当事人无法提供在其口腔科诊室药品待使用陈列柜内发现的已超过有效期的2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的相关购进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及未使用凭证:当事人为药品使用单位,且执法人员检查当日发现的2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已超过有效期限,发现地为当事人药品使用科室内的药品待使用陈列柜与已开封使用的其他药品在同一处存放,柜门也未上锁。
梳理重点内容:
1、两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检查当日已超过有效期。
2、医疗机构无法提供购药凭证、药品合格证明。
3、检查人员是在医疗机构正常使用的药品陈列柜中发现的这两盒过期药品。
4、两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价值为0.002万元,也就是20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类别为: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55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2万元。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点震惊,只因两盒过期的价值仅20元的药品,就能被罚款55万元。
为什么能被罚这么多?
从有限的资料里,我们看到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
那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内容: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
看到了什么:
1、医疗机构的药品来路不明或者不是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的,如果情节严重的,是要处以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那有人会说,那就是三十倍的罚款,20元的三十倍,也才600元,怎么是55万元呢,再看最后一句话,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看看,是按5万元计算,是不是一下觉得罚的又不多了,如果按30倍计算,应该是150万元啊,这才是11倍的罚款,基本是最低标准,应该知足了。
2、因为这个案件公示的内容比较精炼,所有不知道为啥是按情节严重的情况来处罚的,是因为是麻醉药品的缘故?还是有其他未公开的内容?无法罔顾猜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从这两条来看,应该是因为医疗机构不能提供购药凭证、药品合格证明。按照劣药来定性的。
劣药的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规定有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条款,处罚更重,所以,在医疗机构不能提供购药渠道时,按照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进行了处罚。
同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两条中还要重点注意:
1、医疗机构违法销售劣药的,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医疗机构一定一定要加强药品管理,不仅要做好药房的工作查对工作,更要做为临床科室的急救用药管理,做到定期的查验,别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查到,否则,现在执法是联动的,处罚是按至少一万元计算的,是以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处罚的。也就是,有可能一支价值几块钱的过期药,可以处罚十几万。
况且,如果不少心给患者使用了,那不仅是处经济处罚的问题了,还牵涉医疗事故的问题。
2、医疗机构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对中药饮片的管理一定要严格,因为如果药监部门查出医疗机构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以后,想要上纲上线,也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所以,医疗机构各位有执业证书的主要领导及分管药品的药剂科主任、药师、科室主任、护士长们更应该得注意了,这事与大家都有关。
资料来源:信用中国(陕西)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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