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设备市场需求量巨大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制定《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参考标准》包括7个部分,共19个条款,还包括门诊及收治住院基本病种和中医医疗技术目录两个附录。
第一部分是"选择"基本条件,包括遴选条件、承担县域辐射功能以及房屋建筑面积等3个条款。
第二到第七部分是"建设"内容,"功能布局"部分包括功能分布和科室设置2方面,"医疗服务"部分包括急诊急救、门诊和住院服务、特色专科服务和医疗设备配备4方面,"公共卫生服务"部分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管理服务、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3方面,"人才队伍建设"部分包括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区域人才队伍建设2方面,"信息化建设"部分包括电子病历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3方面,"组织和管理"部分包括民主决策和质量管理2方面。
其中让各大医疗器械企业最为关注的当属【县域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配置】
《参考标准》对医疗设备配置提出以下要求:
1.落实县域医共体有关要求,鼓励成为县域内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
2.应至少配备90%的必备医疗设备,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血凝仪、麻醉机、胃肠镜、呼吸机、除颤仪、腹腔镜、救护车及消毒、集中供氧等相关设备。配备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医疗设备配置应坚持适宜适用,避免闲置浪费。
3.选配设备包括:MR、血液透析机、脑电图仪、血气分析仪、骨密度仪,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配备提供特色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
《参考标准》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参考标准》提出三点要求:
一、建设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电子病历系统
二、配备开展远程医疗的设施设备
三、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
目前,设备配置与临床需要尚不匹配,对照基本标准,平均每家县医院专科设备配置率为69.70%;对照推荐标准,平均每家县医院专科设备配置率为54.65%。涉及血液内科、胸外科、麻醉科等17个专科的29项设备,每项设备的配置率均低于30%。286家县医院尚未配置血液透析机。可见我国基层医疗设备配置仍有较大缺口,县医院设备配置尚存明显短板,同时也反映出基层医疗设备市场需求量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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