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主动的参加西学中的培训班,已保证以后可以继续开好中成药,甚至能开中药饮片处方权限。
2024年6月19日,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陕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
其中培训方式为:
培训主要包括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两个部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临床实践以门诊跟师为主。
(一)一年期培训
培训学员需完成8-9门、总学时数不少于48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336学时)的中医理论课程学习,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两年期培训
培训学员需完成11-16门、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595学时)的中医理论课程学习,临床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
培训证书取得以后的作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要求,"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在这个文件中,我们看到,一是积极鼓励非中医类别医师(如西医医师)学习中医,积极参加西学中培训,通过培训,培养一批能够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熟练运用中医、西医两种诊疗方法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的需求。二是对如何开展培训做出安排。
我们也看到,其实在2019年6月11日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就已经明确,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非中医类别的要开中成药或中药饮片处方是需要条件的。
那很多陕西省的西医医师会问,现在虽然是西医医师,但是还是可以开中成药啊,也没有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过多的干涉啊。
那是因为在《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发布以后,2019年9月9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和生物制品)的通知,此通知明确:"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在国家《目录》发布前已经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就是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给到了陕西省的非中医类别的医师(如西医医师)一个过渡的政策,那就是在在国家《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发布前已经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就是在2019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目前这个过渡政策还没有明确废止,但看到《陕西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的发布内容,非中医类别的医师还是应该早早的准备(特别是2019年6月以后取得执业资格的非中医类别医师),积极主动的参加西学中的培训班,已保证以后可以继续开好中成药,甚至能开中药饮片处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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