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超胎儿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胎儿超声的分类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超声医师分会发布的《产前超声检查指南》,产前超声检查包括:产前超声筛查和产前超声诊断。
产前超声筛查包括:Ⅰ级产科超声检查、Ⅱ级产科超声检查及Ⅲ级产科超声检查。
Ⅰ级产科超声检查:对胎儿大小、胎位,胎盘等进行筛查,不对胎儿结构畸形进行筛查。
Ⅱ级产科超声检查:对胎儿大小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进行筛查,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Ⅲ级产科超声检查:除了对胎儿大小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进行筛查之外,对胎儿主要解剖结构进行系统观察以及对严重结构畸形进行系统筛查。
产前超声诊断:包括Ⅳ级产科超声检查、会诊或专家级别产科超声检查。
Ⅳ级产科超声检查主要目的是在Ⅲ级产科超声检查基础上,主要对产前超声筛查发现或怀疑的胎儿异常以及具有胎儿异常高危因素的孕妇进行诊断。会诊或专家级别产科超声检查是指具有产前诊断资质的超声专家对超声筛查发现异常的病例进行检查。
一般医院在孕早期和孕晚期所做的胎儿彩超多是Ⅱ级超声检查,孕中期进行胎儿畸形筛查是Ⅲ级超声检查,如果胎儿Ⅲ级超声检查发现异常,需要进行Ⅳ级超声检查或专家级别的超声检查。
孕期超声检查的频率
正常情况下,整个孕期应该至少有6次彩超检查:
第一次:确定怀孕,一般在停经后6-8周进行,主要确定是否是宫内孕及胚胎发育是否正常。
第二次:孕11~13+6周,进行NT超声检查,主要测量NT,结合孕妇年龄和实验室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第三次:孕18~24周,主要进行胎儿系统畸形检查,即Ⅲ级产科超声检查,主要对胎儿主要解剖结构进行系统观察以及对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六大类致死性畸形等其他严重结构畸形进行系统筛查。
第四次:孕30~34周,再次进行Ⅲ级产科超声的系统畸形筛查,这段时间胎儿个体长大了,小器官的畸形更容易发现,这次检查除检查胎儿各系统有无畸形外,还要进行一些晚发畸形的筛查,如脑积水、小头畸形等。
第五次:孕37周,检查胎儿发育成熟情况及胎盘、羊水等情况。
第六次:孕40周,已到预产期,同样需要检查胎儿发育成熟情况及胎盘、羊水等情况。
每一位孕妇的情况不一样,如果有异常情况,可能会临时增加彩超检查的次数。
产前超声有什么风险
当前没有证据表明,在正常超声波使用时会对母体或胎儿照成危害。一切的超声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胎儿超声查出问题怎么办
如果胎儿在超声上发现结构异常,例如心脏缺陷,将会被转介给专门研究儿童心脏的医生来讨论并制定婴儿出生的计划。结构异常和某些次要标志可能表明患有遗传病的几率会增加,专科医师会向您提供遗传咨询和进一步的测试,例如羊膜穿刺术来检测胎儿是否患有特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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