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对这些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国考」强省再发文
1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公布了2022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全国共有2112家三级公立医院参加本次考核,其中有肿瘤专科医院50家,精神专科医院132家等。
在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级(专科医院最高等级)中,浙江省共有13家专科医院入围:
宁波市康宁医院位居精神专科医院全国第 1;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位居儿童医院序列全国第 2,该院的科研经费总额和四级手术人数均排位全国第一;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位居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全国第 2;
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位列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全国第 7;
浙江省肿瘤医院位居肿瘤专科医院全国第 3,共有 14 个指标获得满分;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在眼科医院中全国第 1 ;
可见,浙江省在专科医院建设上居于国内领先序列。
2024年1月18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专科医院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围绕「看病不出省」要求,加强全省专科医院合理布局和有效供给,《指导意见》自2024年1月31日起实施。
这是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7月发布《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后,由省级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第一份有关于专科医院建设的政策文件。《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确定优先建设发展的方向,在辖区内构建系统连续、功能互补的临床专科群,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入的同时,形成覆盖本辖区疾病谱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三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在2023年8月发布于新华社的相关政策解读文章页开宗明义,强调临床专科建设需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规划引导,各医院错位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2023年发布的数据,十余年来,共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10余亿元,地方财政投入近210亿元,支持了2200余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近80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2.8万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黄二丹曾在谈及优化专科结构时指出,实现专科高质量发展分为4个层次:
一是要在医院里面建立多学科会诊模式,形成有专科群、有中心化的专科布局;
二是要建立专科专病联盟,纵向把医疗服务体系打通,形成一个诊疗的闭环;
三是要协同临床服务跟教学科研,进行有效整合;
四是要推进业财融合的信息化管理。
《指导意见》亦强调了区域性专科联盟体和协作体的重要性,其指出加强专科医院建设的四项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需求导向。
根据「缺什么、补什么,哪里缺、哪里建」原则,结合区域疾病谱、人口分布、资源结构、交通状况等因素,谋划实施高质量项目,加大专科医院布局建设力度,加强优质专科医疗资源供给,加快补齐薄弱专科和重点领域的资源短板。
二、坚持分类发展。
按照「提升一批、新建一批、转型一批、联盟一批」的发展思路,推动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专科医院规范化、差异化发展,促进多元办医主体协同发展。
三、坚持突出特色。
强化「高、精、特、新」发展要求,加强专科医院的优势专科学科建设,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助力打造省域医学高峰。
四、坚持提质增效。
加强专科医院内涵建设,发挥人才、科技、数字化的支撑作用,推动专科医院集约化、精细化、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设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浙江省专科医院资源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特色更加鲜明,实现与综合性医院协调发展,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专科医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的30%以上,专科医院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10%以上,让群众获取更加及时、有效、专业的高质量专科医疗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就各项分目标提出了具体指标:
到2027年,依托专科医院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家以上,构建形成专科能力突出、类别较齐全的专科医院集群;
到2027年,实现各市及100万人口以上县(市)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全覆盖,每个市设置至少1家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县(市、区)设置至少1家护理院(中心);
到2027年,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
到2027年,由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组建区域性专科联盟体和协作体8个以上。
健康界注意到,上述目标呼应了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浙江省卫生健康现代化九大行动方案(2023-2027)》提出的建设目标「建成1个以上国家医学中心、10个以上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指导意见》指出,到2027年,依托专科医院建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3家以上,构建形成专科能力突出、类别较齐全的专科医院集群。其中,支持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等建设肿瘤、儿童、妇产等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支持浙江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做精做强优势专科,争创相应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国家中医康复中心。
此外,还有支持一批医院建设省级精神、康复、老年病专科医院,四大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支持现有市级精神、康复、妇儿、口腔、眼科、骨科等专科医院提能升级,成为区域专科诊疗中心等。
探索推动一院多区建设专科院区
精神专科医院全覆盖人口大县(市)
在专科医院新建补缺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推动浙江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浙江省皮肤病医院项目建设。
探索推动一院多区的综合性医院依托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专科院区、专病中心等,孵化培育肿瘤、心血管病、眼科、骨科、胸科、血液病、耳鼻喉科等专科医院。
支持各地根据专科医疗资源现状,结合医疗服务需求,新建市、县级精神、康复、护理、眼科、皮肤病等专科医院,补齐专科医疗资源短板。按照平急转换要求,优化完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传染病医院)等公共卫生设施。鼓励建设中医骨伤、针灸、按摩(推拿)等中医类专科医院。
到2027年,实现各市及100万人口以上县(市)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全覆盖,每个市设置至少1家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县(市、区)设置至少1家护理院(中心)。
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
是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重点
在专科医院转型发展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部分市级医院结合自身特点和服务需求,转型发展为肿瘤、康复、精神、老年病等专科医院。
支持城市社区和县域内有一定专科特色基础的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等专科医院。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中医药、精神心理、口腔、眼科、儿科等服务。
到2027年,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
落实财政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在专科医院联盟协作方面,《指导意见》鼓励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组建区域性专科联盟体和协作体。支持专科医院间、专科医院与综合性医院间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完善医院内、医院间转诊会诊机制。
鼓励专科医院推广专科日间手术,探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MDT)。
到2027年,由高水平专科医院牵头组建区域性专科联盟体和协作体8个以上。
在支持社会办专科医院方面,《指导意见》指出,支持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紧缺领域建设发展。支持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
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学科、人才、技术、科研等合作交流。
在强化专科医院发展要素保障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应结合当地政府财力,合理确定专科医院建设规模,落实对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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