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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十部门联合发文

2024-01-05 13:15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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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卫健委、药监局、医保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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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近年来我国医疗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以来,先后有山西、浙江、新疆3个省份被确定为试点省,以及其他省份551个县(区、市)共828个县被确定为试点县。

2020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年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要求。2023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快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此次,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各地规范稳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了遵循和指南。

《指导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要求,对县域医共体的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 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 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下同)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 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坚持政府主导,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

(一)健全管理体制。

(二)合理组建县域医共体。

(三)加强城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

(四)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防协同。

三、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五)完善内部决策机制。

(六)加强绩效考核。

(七)优化内部管理。

(八)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四、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九)促进资源服务共享。

(十)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

(十一)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十二)创新医防融合服务。

(十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十四)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

(十五)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

(十六)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十七)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

六、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推动。

(十九)强化监测评价。

(二十)积极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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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医疗卫生,医共体,紧密型,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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