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其作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的子行动做了相关安排。
患者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底线和核心内容,也是患者对医院信任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考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对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
为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安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患者安全管理水平,10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子行动进行了相关安排。
此次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为期时间为3年,从2023年9月启动,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实施,直至2025年10月至12月总结。针对的是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点聚焦医疗服务相关患者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内容包含3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
一是确保医疗服务要素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耗材、医疗设施设备、人员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安全管理,规范整体流程、排查风险隐患。
二是保障医疗服务过程安全,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日常诊疗、检查检验、急诊急救、院内感染控制、深静脉血栓预防等医疗服务过程的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诊疗信息的保护与应急处置。
三是优化患者安全管理机制,要求医疗机构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并在机构内提升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
同时,行动方案制定的目标为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健全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建设,畅通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医疗过程中以及医院环境中的各类风险,尽可能减少患者在医院期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保障患者安全。连续3年每年至少完成1轮全院巡检排查和全院患者安全专项培训,至2025年末,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每百出院人次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年均大于2.5例次,低风险病种住院患者死亡率进一步降低。
为此,行动方案提出9项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监测指标,详见下表。
由表可见,9项均为定量指标,其中不良反应报告率3项,分别为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率、输血不良反应报告率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率,涉及到医院关于患者安全管理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ADR)事关用药安全,已成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加强对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及时监测和发现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有利于控制药品风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降低药品不良反应重复发生。
在行动方案第9项措施“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指出,探索建立长效数据动态监测平台,合理应用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回顾性分析、横断面监测、前瞻性预警,及时识别风险,及早干预,减少不良事件发生。
第10项措施“完善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机制”明确,加强强制上报类事件管理,倡导主动上报与积极处置并重的处理模式,形成非惩罚性报告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建立机构内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平台,重点关注医疗质量隐患问题或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负性事件,对不良事件反映出的安全隐患开展重点整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不良事件的发生。
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办法国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报告时限规定: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并且,每年都会发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但实际情况中,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并及时进行报告存在诸多难点。有研究报告显示,造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率低的原因有医务人员数量少、工作忙,公众对不良反应和报告制度缺乏认识、报告信息系统支撑不足以及缺乏监管机制等等。
经过实践探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系统创新性地采用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以及知识图谱技术构建药品不良反应智能识别模型,助力医疗机快速识别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系统具有以下6大特点:
01主动监测,智能分析,多种模式助力医务人员快速生成ADR报告。
02药品不良事件上报全流程管理,让上报工作更加轻松高效 。
03内置海量知识库,包括药品字典和说明书、药物相互作用、ICD疾病、ADR术语集等,辅助并规范医护人员的信息填报。
04构建ADR智能识别模型,智能识别和监控不良事件,发现潜在风险。
05 ADR数据多维度可视化统计和分析,让管理者全面掌握医院ADR监测及上报情况。
06 ADR数据的标准化管理及开放共享,通过对外赋能,尽可能减少药害事件的重复发生。
经实际应用验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系统具有稳健的识别效果,为药物安全性研究和自动化药品不良事件监测提供了强大的工具支撑,大大提升了医院药物不良事件报告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此外,行动方案附件《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分类标准》按照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为四类,分别是Ⅳ类事件(隐患事件)、Ⅲ类事件(无后果事件)、Ⅱ类事件(有后果事件)、Ⅰ类事件(警告事件),按照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程度分成九级。
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实施期间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本年度患者安全工作汇总表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如下表:
《行动方案》强调,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作用,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为政策要求;医疗机构要落实患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患者安全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管理制度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改进工作;同时,各地要做好宣传推广,构建“政府主导-医院主体-社会协同-患者参与”的患者安全多元共建共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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