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笔记:中国企业如何重构全球价值链(GVC)——基于扎根理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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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近年来,少数中国企业实现了对全球价值链的重构,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攀升至高端,从价值链的被治理者成为治理者和共同治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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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基础
第一,全球价值链(GVC)网络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参与者之间存在权利不对称和动态性。组织对关键资源的控制使它们减少了对其他企业的资源依赖,同时加强了其他企业对它们的资源依赖,从而主导价值链的权利结构。新兴经济体企业,通过创造性的组合普通资产,发展快速创新能力,在由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的传统全球价值链中逐渐占据了领导地位。
第二,全球价值链中的权利,来源于从事全球价值链的核心活动。这些核心活动包括研发、营销等高附加值的活动。在核心活动上的能力缺失,导致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升级陷入停滞。
第三,从新兴经济体企业的角度解释其重构全球价值链的过程机制比较少,同时,对全球价值链权利的具体来源、内涵及作用机制方面的研究还缺乏归纳和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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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设计
第一,采用扎根理论,基于案例素材对新的概念和关系进行探索,深入剖析管理实践活动的过程及运行机制。
第二,根据三个原则选择研究对象。一是处于竞争非常充分的行业,是所属行业的龙头企业;二是在全球配置资源,在海外设立生产、研发或销售机构,同时服务于本土市场和海外市场;三是占据高端环节,在全球价值链中具有重要地位,拥有较强的价值链治理权。基于此,选择了华为、TCL、格力、美的、迈瑞医疗、老板电器和仙乐健康作为研究对象。
第三,围绕企业重构全球价值链的主题开展资料收集。资料包括一手数据和二手数据。一手数据是通过座谈和电话访谈的形式,对研究对象的中高管人员开展半结构化访谈。二手数据是从企业官网、上市公司的历年年报等收集到的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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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现
第一,控制全球价值链的核心活动。
按照职能模块划分,控制活动包括制造、服务、研发、设计和营销。
基于不同的治理模式,控制活动可以划分为生产者驱动和购买者驱动。前者由技术能力强大的大型制造商主导,核心活动是控制技术;后者由掌握关键营销资产的全球买家主导,核心活动是控制市场。
根据7家公司的案例分析,控制GVC准入,控制全球生产决策是中国企业成为GVC治理者的有效途径。
因而,核心活动包括控制技术、控制市场、控制准入、控制全球生产决策4类。
第二,价值链权利。
权利基础论认为,权利分为强制权、奖励权、合法权、参考权、专家权。
根据案例分析,买方权利由认同权、市场权、技术权和奖惩权构成;卖方权利由制造权、技术权和认同权构成。这些权利都有各自的确认方式。
第三,重构绩效。
案例分析显示,重构GVC,可以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攫取,进而产生新的绩效。价值创造指各种形式的经济租金,通过企业层面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价值攫取表现为拥有定价权、产品的利润率提高,以及在价值链增值中占有的份额上升。
第四,控制GVC核心活动对GVC权利的影响机制。
首先,控制GVC准入使企业获得对供应商的奖惩权;其次,控制核心技术使企业获得技术权和认同权;第三,控制市场活动使企业获得市场权、奖惩权、认同权和制造权;第四,控制全球生产决策使企业获得市场权、奖惩权和制造权。
05
研究启示
第一,GVC的四类核心活动,是中国企业从价值链的被治理者转为治理者的关键。这为处于“伪升级”陷阱中的企业提供了实现跨越式升级的明确路径。同时,对中国企业跨越升级时面临的主要问题——GVC旗舰企业对核心技术和品牌的垄断,提供了替代路径:通过控制CVC准入和控制全球生产决策成为共同治理者。
第二,对核心活动的控制,必须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使企业从GVC的被治理者转为治理者。这要求企业一方面对单个核心活动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另一方面要实现不同核心活动之间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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