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严厉打击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恶意欺诈骗保行为
2023-09-27 09:22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9月25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恶意欺诈骗保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打击恶意欺诈骗保行为。
(图源:福建省卫健委官网截图)
《规定》明确,恶意欺诈骗保行为指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的违法违规行为。
《规定》指出,对恶意欺诈骗保行为,按程度作以下处理:
(一)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根据管辖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二)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是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的,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三)对其他负有责任的公立医疗机构领导人员(包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恶意欺诈骗保行为处分建议表》向主管部门、干部管理权限单位提出处分建议。
【特别鸣谢】如果本文有错漏之处需要勘误,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届时我们会为您准备小礼物,感谢!
【免责声明】上述内容源于公开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性,仅供参考。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与决策建议,好的牙不对因使用本资料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并对本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
@好的牙口腔行业研究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骗保,医疗,欺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
赞+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