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文,点赞检验科的这项工作!
01、两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被国家点赞!
9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转发福建省等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工作主要做法的函》,其中,福建省的主要做法为“扎实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与影像资料共享互认”。
而国家卫健委转发,并供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使用,也就意味着福建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推进得到了国家的认可,并被作为了可供学习的典范。
根据文件,福建省建立了省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简称省互认平台),统一了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接口路径等,汇聚形成省域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大数据库。
明确首批互认项目中有临床检验类项目7类73项,并对互认项目制定了互认有效期,覆盖70%以上诊疗中常用、高频、高值检查检验项目,充分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细化明确共享互认规则,属于互认项目范围的检查检验结果,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对上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应予认可。
充分发挥医学检查检验质控中心作用,制订完善本级检查检验项目质量评价指标和质量管理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质量管理,规范开展室内质量控制与室间质量评价。将互认指标评价结果纳入公立医院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三级医院评价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绩效年薪与医院工资总额挂钩,提升医疗机构主动开展共享互认的积极性。
另外,前不久还有一省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经验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列入了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
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选取一批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其中国家卫生健康委、浙江省“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省内互认”的经验做法入选。
02、检验结果互认成效如何,对检验人有何影响?
近年来,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成为了检验行业的热门话题,并成为了国家多次发文要求推进的重点。
随着《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这两年有越来越多的省市发布了《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并根据自身情况列出了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互认规则等。
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卫健委在发文将浙江省与福建省“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列入示范的同时,也公布了两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所带来的成效:
浙江省:
就医时医生可以直接从平台上调阅患者此前在其他地方检查的情况,缩短患者就医时间、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生诊疗效率。
截至2023年7月,全省已有320项医学检查项目和116项医学检验项目实现结果互认,互认机构覆盖1881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累计互认2208.41万次,直接节省医疗费用8. 72亿元,实现患者、医生减负,医疗医保增效。
福建省:
截至2023年5月底,省互认平台已接入243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基本实现省、市、县级公立医院间的检查检验报告调阅共享;累计互认2.06亿项次,覆盖1.10亿就诊人次。
将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作为深化医改重要举措,不仅有效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也让医务人员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由此可见,在仪器、试剂、方法学不统一,参考范围不同,临床不认等等我们检验人所担忧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确能为检验人们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从而达到为检验人减负的效果。
另外,福建省还提出了将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开展情况作为医改重点任务并纳入公立医院院长年度考核等,进一步调动各级医院和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同时,这两省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得到了国家的认可,那么他们实现结果互认的医学检验项目也是极富参考意义的。
在这里,小龙也搜集了浙江省的116 项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以及福建省的73项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项目,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浙江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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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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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医学检验沙龙、国家卫健委、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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