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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药店限售非药品,合理么?可持续?

2023-09-18 15:13

国家鼓励各部门大兴调查研究,医保部门也自主从国家层面发起对医保不合理限制情形的全系统排查。

目前,各地医保定点药店要求并不完全统一,尤其是在非药品的经营方面,部分地区仍明确禁止医保定点药店摆放非药品。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与什么有关?

分析:从既往的医保处罚定点医药机构的情况看,部分地区对非药品摆放如此严格限制禁止,有“一朝被蛇咬”的心理,试图从物理上、根本上消灭违规使用医保资金的情形。但实际上,该种限制禁止,不排除停留在纸面,现实履行效果有限、查处力度宽严不一。从目前个账改革、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的形势看,各地在抓紧扩充定点医药机构进入门诊统筹,也有地方在尝试集采药品以零加成率或低加成率进零售药店销售。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医保新政有赖于零售药店积极响应。在此背景下,医保部门有必要考虑新业态发展,为零售药店销售耗材、保健品甚至部分日用品等合法权利及时、附条件放开。  

长期以来,药店经营者对医保限售非药品这一规定颇有争议,不少人认为这对于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一刀切”,希望取消这一限制。是否认可药店方的观点?为什么?  

分析:基本认可。法律条例没有明确禁止。在药店看来,无故直接否定、“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合理。坚持以人民利益为中心,只要不必然违反医保政策规定,只要对老百姓便利性有好处,医保部门就应该辩证客观地支持。况且,药店行业非常需要做流量经营,包括借助医保药耗消费的客流,以非强制捆绑的方式销售其他产品。比如保健品等,也在健康中国的产业范畴。特别是健康管理,目前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但这是一大类产品产值。对于很多合规经营的药店来说,并没有院内处方高值药品的指定购药,单依靠经营销售医保中低值药品无法维持营收和利润。  

如何看待这一规定导致的医保监管要求与药店经营需求之间的“矛盾”?  

分析:医保监管要充分辩证,明确判断并与药店约定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主要是监管药店与参保者之间的交易行为,而并非干涉与医保监管一般不相关的经营内容。除非这类经营内容显著地影响到了医保运行的形象,或者个别药店知法犯法知规违规被具体予以处罚限制。同时,医药监管也要避免“一抓就死、一放就泛滥”,对于定点药店哪些非药品经营内容易于出现医保违规情形,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予以通告、提醒,也可以“以案发声”。对于医保监管条例没有明确禁止限制的,定点合作协议可以考虑更新、改进。药店行业、联盟也要逐步养成与医保部门交换意见、平等交流、互相监督。  

放开医保定点药店的非药品限制,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在缓解上述“矛盾”方面,目前是否有哪些地方的医保定点药店政策值得借鉴?对药店而言,需要做到哪些事情,才可以给监管部门“安全感”,共同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分析:医保部门单靠堵,不可行,效果也不好。伴随医保业务信息编码全面、逐步落地,药店不能违规、不敢违规、不愿违规。因为药店为了圆一个谎言,要全链串货、编排故事的成本过高。且医保部门应鼓励药店同业之间相互监督,给与适量奖励。据观察,上海统筹区在解除不必要的定点药店经营限制方面,最近动作最明显。而北京统筹区在声明加快定点药店进门诊统筹方面,今年目标最明确。作为药店来讲,建议自主地通过承诺书、告用户书、主动向医保报告事件、请求医保部门监督指导等,来赢得当地医保部门好感、信任,一起维护政商亲清环境,支持医保信用体系建设。  

未来,是否可能全面去掉“医保定点药店限售非药品”这一规定?  

分析:非常有可能。国家鼓励各部门大兴调查研究,医保部门也自主从国家层面发起对医保不合理限制情形的全系统排查。当然,对定点药店经营销售非药品的限制禁止规定,在部门地区尚有政策争议。建议各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勇敢地合理合法做出尝试,总目标是使医保药品市场成为一个兴旺、不保守、有担当、希望多的市场。

感谢成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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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非药品,医保,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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