蹚出一条“把根留住”之路!两地发文惠及村医
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更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想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健康中国,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是绕不过的一个重要环节。
然而,如何培养乡村医生,如何搭建人才队伍,又如何把村医真正留在乡村?或许是多地长期关注的“痛点”问题。
近日,两地出台了乡村医生的规培与管理的最新方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指出可通过多维度对乡村医生进行评价,分级评定一级、二级和三级;同时,规范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等级评定、待遇保障等挂钩,优秀一级村医可入编制。而在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道路中,安徽省则设立了乡村医师学院,也是安徽省首家。
具体方案如何实施,又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在下文中我们进行详细解答:
加强自培:成立乡村医师学院
在探索乡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模式上,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整合培训部资源,设立安徽省首家乡村医师学院。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乡村医师学院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主要承担安徽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行动计划”的乡村医生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同时,承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的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和其他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相关工作。
据了解,到2026年,安徽省要完成村医高职(专科)学历提升不少于5968人,中医师承定向培养不少于1000人,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不少于4500人,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本科生不少于900人,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医,同时解决乡镇卫生院本科学历人员缺乏问题。
安徽省成立乡村医师学院,在很大程度上能不断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改变在岗乡村医生水平不高、知识老化的窘境,给村卫生室增添了活力与后劲,加强了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能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是一种“把根留住”的得力举措。
另外,在培养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上,从“安徽经验”来看,地方医学高校应勇于担责:
(1)主动协调资源承担起乡村医生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2)承担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的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使“培养更多的大学生村医”这项工作落到实地。
筑牢网底:在管理与编制上见真章
近日,湖南省卫健委印发《湖南省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工作方案》,指出经县(市、区)自愿申报,市州审核,确定在16个县(市、区)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试点,评定对象为经试点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准予在村卫生室执业,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在岗乡村医生。根据“帮老百姓解决多少医疗卫生问题”“工作年限“老百姓的满意度”等指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评定为一、二、三级乡村医生。
一级村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及以上,考核周期内在以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的乡村医生考核中排名前 3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 90%及以上。
二级村医。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考核周期内在以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的乡村医生考核中排名前 5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 85%及以上。
三级村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考核周期内在以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的乡村医生考核中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 80%及以上。
在待遇方面,试点地区给予一、二、三级乡村医生一定标准工作补贴,分别不低于每月800元、500元、300元,并向偏远落后地区倾斜。在编制激励上,明确从2024年起,原则上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乡镇卫生院空缺岗位,定向择优招聘一级乡村医生并纳入编制管理,逐步建立“乡聘村用”工作机制。
据了解,从2024年1月起,试点地区将规范运行乡村医生分级管理,到2025年,湖南省将全面推广乡村医生等级评定工作。
湖南省开展乡村医生等级评定,旨在为了将各项激励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使乡村医生队伍的活力得到激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还提高了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一项有重要意义的改革创新。
责任编辑:王若冰
审核: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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