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检验从业者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基层临床实验室逐渐被第三方检测机构取代存在广泛的忧虑。
近日,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对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的定义为:医疗机构通过各种方式,针对本院暂未开展的检验项目,将采集的样本外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行为。
《通知》第十三条中列举了样本外送检测时的五种禁止行为:
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并适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特殊情况需短期外送的,须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有偿介绍患者及家属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指定项目检测。
严禁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私自联系外部检验机构违规进行样本外送检测。
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外部检验机构与外送检验项目相关的费用,从中牟利。
严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私自接受外部检验机构以任何名义、形式给子的回扣、提成。
其中第1条规定引起检验行业从业者的广泛关注:严禁医疗机构将本院能够并适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外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近些年来,检验从业者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基层临床实验室逐渐被第三方检测机构取代存在广泛的忧虑。
不过从湖南省此次出台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整体来看,此项规定的出台更多是在医疗反腐的大背景下,着力防范样本外送检测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而不是出于限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的目的。随着新规定的落实,第三方检测机构同临床实验室之间【互补】的关系可能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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