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郭燕红司长:反腐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

202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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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朱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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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来看,建立风险防控、内部监管、考核评价、通报整改等机制形成闭环,进一步推进实现长效机制,并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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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郭燕红司长强调反腐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

9月9日,在南京举办的中国医院院长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以“把稳政策基调,推进医药腐败集中整治”为主题进行讲话。

其中提到,反腐要“集中突破,纠建并举”,聚焦两个“关键”,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分开,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夸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郭司长的讲话传达了积极信号,引发行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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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卫建委医疗应急司对于现阶段反腐的观点最权威?

医疗应急司主管“行风建设”,8月15日,对于反腐纠偏的卫生健康委重磅文件“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即为医疗应急司发布,所以最权威,是风向标。

参考医疗应急司主要职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

反腐主查的重点是什么?

从涉医腐败案例中呈现出四个特点可以看出清查重点:

1、聚集在医疗机构:其中医院占比77.4%,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比例多,占到83.5%。

2、聚集在招采领域:器械采购占36.7%、药品采购占30.3%、耗材试剂采购占15.6%;商业贿赂、回扣、欺诈骗保是主要表现形式。

3、聚集在关键岗位:行政部门前三是采购办、药剂科、财务处;临床前三科室为骨科、普外科、心内科。

4、聚集在“关键少数”:腐败问题聚集在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科室负责人)。

集中整治工作原则和重点

工作原则一:统一实施 分级负责

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统一领导

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切实承担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

分级负责、抓好落实

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工作原则二:全面覆盖 聚焦重点

全链条: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

全领域: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医务人员

聚焦重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权利寻租;“带金销售”

工作原则三:集中突破 纠建并举

瞄准关键问题:“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问题,典型案件。

坚持系统集成: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行业治理。

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行业监管、巩固整治成效。

六个方面重点:

1、医药领域行改管理部门以权寻租。例如,在药品耗材招采或目录编制、项目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工作秘密以牟取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例如,在药品耗材、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产品进院、招评标、采购、使用等环节和工程建设等其他院内重大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

3、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例如,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利益输送,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等。

4、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有关问题。例如,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

5、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例如,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实施商业贿赂;组织参与欺诈骗保等。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例如,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或其他财产性利益等。

如何处理医务人员正常收入?

公立医院要提高工作政治站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线索摸排处置、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其中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中强调,要妥善组织、把握分寸、保障秩序

妥善组织。根据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医务人员思想动员,组织自查自纠;明确自查范围、自查内容、自查措施和自查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把握统一尺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把握分寸。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扩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保障秩序。保障医院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不受影响;保障好医院正常的就医秩序,不得借集中整治工作为由,倦怠消极工作,随意推诿、拒绝患者就医,也要做好煽动性舆情导致医院诊疗秩序受影响的防范。

当下改,长远治,未来的工作方向在哪里?

从当下来看,纠治整改是当下的治标之路,工作上要查摆整改发现问题,改正人员错误行为,补齐监督管理漏洞。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动说明问题和主动投案人员给予宽大处理;对隐瞒不报,不配合调查,甚至对抗调查的人员严肃处理。

医药贪腐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关键领域。然而,我国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医药领域腐败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监管漏洞,也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长远来看,建立风险防控、内部监管、考核评价、通报整改等机制形成闭环,进一步推进实现长效机制,并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医疗腐败事关医疗体系的健康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力,反腐作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必经过程,是民心所向,更是大势所趋,相信在日趋“常态化”的背景下,医药反腐工作也将变得更加“精准化”。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整理自医准行、医改界、易药人、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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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卫健委,医务人员,郭燕红,反腐,医药,耗材,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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