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常规批准的品种包含附条件批准的适应症的,该品种可按期进行再注册,但再注册不涉及附条件批准的适应症。
8月25日,NMPA发布《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同步发布其政策解答。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政策解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9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hxypc@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意见反馈”。
附件:
1.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 行)》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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