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证 退出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放开编制!卫健委发文:这类村医不受限!

2023-09-04 14:10

通过这份《通知》可以看出,呼和浩特市正在积极解决村医的编制、收入、养老等待遇问题,并为乡村医生的未来发展规划了具体的方向,很大程度上激励了村医队伍的积极性。

来源:乡村白大褂

近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重点强调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完善乡村医务人员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

25071693695838556

该文件的制定,正是为了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乡村医生的编制、薪资、养老等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解决。

放开编制,这类村医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首先针对大家最关心的编制问题,尤其是身在最基层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最关心的如何“转正”,呼和浩特市明确,改革基层卫生人员招聘机制,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政策,优先解决基层医生的编制。

《通知》中强调,各地要加大用编力度,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招聘不受预留比例和编制结构比例限制,实行“有编即补”编制使用管理办法。

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乡镇卫生院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并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严禁挪用和挤占编制。

同时,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在配齐配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的基础上,盘活剩余事业编制,按照比例用于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生。

在招聘条件上也进行放宽,降低门槛。采取高校专项招聘和社会公开面试两种方式,并对各级岗位的招聘比例和晋升做出明确规定:

旗县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是18%、4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卫生 6类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20%;

工作满20年且取得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受本岗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已聘人员,在岗位聘用、等级晋升时不占岗位职数。可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设置定向岗位。

另外,为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素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明确到2025年,该地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需提高到45%左右。

2 落实村医养老政策,一次性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养老则是基层乡村医生关心的第二大问题。目前,村医的年龄结构已经得到了一定调整,但仍然有一批老村医迫切地期待解决其养老问题。同时,解决养老这一后顾之忧,也能更好地安稳住在岗村医队伍。

首先无论是否入编,村医的养老待遇问题这次都得到了明确。

《方案》要求,提升基层卫生人员养老保障水平,根据业务工作量以及工作质效,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水平,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具体而言,将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乡村医生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乡村医生灵活就业或没确立劳动关系的,可在就业地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既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也没纳入编制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超龄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以补缴社保费等方式参加,并从缴费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保待遇。

5大政策,全面提高村医收入 

目前来看,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在各级医疗机构中仍属于较低的水平。要想促进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势必要缩小城乡医师的收入差距,让医务人员更有获得感。

《方案》明确,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尤其是对于乡村医生,将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收入保障:

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重点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

分配时要向业务骨干、做出突出成绩的和工作任务繁重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

优化乡村医疗机构布局,带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

进一步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化、合理化发展,本《方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资源重新进行整合布局。

《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

这意味着,一部分村卫生室可能面临撤销或功能转变。

一方面,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巡诊、派驻、延伸服务等方式进行服务。

另一方面,鼓励服务半径小、交通便利地区相邻行政村合建卫生室;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

同时,加强县域内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国家将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由地方政府足额安排。

计划到2025年,10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根据街道(乡镇)行政区划变化及时规划新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全市完成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

通过这份《通知》可以看出,呼和浩特市正在积极解决村医的编制、收入、养老等待遇问题,并为乡村医生的未来发展规划了具体的方向,很大程度上激励了村医队伍的积极性。也给其他省份的基层医生保障体系的建设提供参考方向。

可以相信,随着上级对基层乡村医生群体的越发重视,下一步,基层乡村医生的发展规划和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势必将会扩大和完善。也期待更多的地方将这些基层医疗的好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广大基层乡村医生!

本文解读仅代表本平台观点,内容以官方文件为准。

55191693695839786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卫健委发文,医疗卫生,编制,医生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相关阅读

赞+1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海报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